【微故事·微体会】津市:虚惊一场的“已去世”人员领取补助金

“这6名人员在系统中显示是已去世人员,怎么还能在去世之后的2017年,领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呢?”2019年第二季度,津市市专治办干部在一次日常“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对比时,发现2017年本市有6名去世人员领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问题线索,并第一时间开展了核查。
“阿姨,您好!请问这附近有一位叫毛某的人吗?”核查组第一站来到了津市三洲驿街道,核查毛某相关情况。
“他啊,你们找他干嘛?他不是去世好几年了吗?”
“那您还记得他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应该在2016年左右,反正都好几年啦!你们往前边直走转角那里就是他家了。”
听到群众的回答,核查组心里一沉,毛某确实已经去世了,那毛某的补助金到底被谁拿走了呢?
顺着提示,核查组找到了毛某家,见到了他的妻子郑某。
“您好,我们是市纪委的工作人员,今天来向您核实一下关于您丈夫毛某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也就是你们所说的住房租赁补助金的他收到没有,收到了多少?”
“2017年我们家的住房补助金不是毛某领的,那个时候我丈夫已经去世了,是打卡发给我了,应该有一千多块。”郑某边回忆边说道。
“您确定吗?确实是您领取了2017年发放给毛某的租赁补助金?”
“是的,我还记得当时发放之后有社区干部还提醒我去银行确认到账情况,我这里应该还有当时的打卡记录……”
经过一番核实,原来毛某家里一直是以毛某的资料在申请住房租赁补助金,2017年开始,改为其妻子郑某开始申请住房租赁补助金,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没有将信息及时更正,导致2017年上半年系统显示仍为毛某领取的补助金,但实际补助金是通过财政打卡的方式足额发放给了郑某。
接着,核查组到问题线索涉及的其余5名居民家中逐一核实。经过两天的入户核查,均是信息录入有误和更新系统信息不及时,导致出现了“已去世”人员领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情况,但相应的专项资金都足额打卡发放到位了。针对工作失误失职的情况,市专治办对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举一要反三,全市层面究竟有没有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呢?
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核查组调取了2017年以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申请资料,随机抽取了80余户进行电话核实和实地查访,抽查均未发现新问题。(津市市纪委监委 张胜君 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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