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三个精准”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您好!我们是市委巡察组的工作人员,请问结对帮扶的干部给您供了哪些帮扶措施?你们村有哪些扶贫项目?”这是津市市委巡察办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时的场景。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津市市对药山镇、毛里湖镇、白衣镇13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非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做到了“三个精准”,打通扶贫监督“最后一公里”。
巡察对象“精准定位”。重点选取贫困人口100人以上非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重点聚焦村(居)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后盾单位及镇党委班子成员和联点领导,看是否对脱贫攻坚在思想上重视,对扶贫政策是否清楚,帮扶政策是否落实,以及在扶贫资金下拨、扶贫项目建设、贫困户精准识别和退出过程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
巡察内容“精准指向”。集中对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重点内容开展巡察,主要采用“4个100%”的工作要求,即贫困户走访,项目查看,后盾单位帮扶责任检查,产业项目、政策落实比对100%,通过比对着力发现在资金打卡到户、危房改造、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政策规定,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
巡察方式“精准发力”。巡察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采取“十二查十二看”专项巡察模式,从个别谈话、入户走访、查看项目、翻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强化与市委巡察办的请示沟通,边工作、边学习,边推进、边总结,保证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步骤不乱、原则不丢。
通过专项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39个,问题线索15条,下一步,将通过面对面交办“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进行处理。
“我们将对全市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找出扶贫领域的腐败风险点,健全管理制度,用好巡察成果。”津市市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津市市纪委监委 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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