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芙蓉:失而复得的“慰问金”

某日,桐荫里小巷的居民韩阿姨到社区找到我,从怀里拿出一张“革命烈士证明书”怒气冲冲地说:“小刘你看看!我是烈属,为什么我享受不到政府慰问?是不是你们社区工作人员拿这个慰问金去慰问自己的亲朋好友去了?” “阿姨您别急,有话慢慢说啊!”看着一脸怒容的阿姨,我赶紧安慰道:“我是社区纪检专干,您放心,这个事情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并尽快给您回复的!”听了我的话,韩阿姨的语气稍稍缓和了,表示刚刚自己也是情急之下说的重话,希望社区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拿出笔记本,详细认真地询问记录下阿姨的家庭基本信息,并留下她的联系电话。送走韩阿姨后,我的心绪久久难以平静。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烈士们用生命和热血换来的。烈属慰问金代表着党和政府对先烈的敬重和对烈属的温暖关爱。这可真不是件小事啊!如果韩阿姨说的情况属实,那我们一定要严肃处理!”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我及时将这一情况向社区书记作了反映汇报。按照书记的部署安排,我和社区副书记一起,开启了马不停蹄的调查核实模式。我们先后到上级民政部门、公安派出所以及韩阿姨退休前单位调查核实韩阿姨的烈属身份;针对社区工作人员是否在慰问金发放上存在违规或失职行为,我们调取查阅了历次的慰问金发放表格,逐一排查核实,并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有将慰问金发给自家亲人朋友的情况。韩阿姨是烈属无疑,社区造具表册的每一笔慰问金也确实发放到位了。那为什么本应享受慰问的韩阿姨没被纳入到“烈属”的慰问中呢?我决定再寻根问底查个究竟。考虑到社区现任的民政专干是新进人员,加上这几年该条线经办人员多次调整,我于是打电话给已退休的老民政专干张大姐,请她一起到社区帮助查核。我们查阅了多年前的慰问台账,发现确实慰问了韩烈士的家属,只是名单上的名字不是韩阿姨,张大姐解释说:“这个慰问对象是韩烈士的爱人。我在社区时一直都发放了的。可能后来接手的专干只知道韩烈士的爱人去世了但没有了解到其还有子女,所以就没有继续慰问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我稍稍松了口气。但是纪检人的职业敏感随即提醒着我,出现这样让居民心凉的“状况”,说明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存在履行职责上的疏忽、错漏的。烈属慰问金直接关乎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作风和形象。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对关乎群众利益的事再上心一点,作风再扎实一点,动态地关注了解每一个慰问对象的实际情况,这样的错漏是应该能够避免的。作为一名社区纪检专干,通过整个事情过程的一波三折,我也深深体会到:我们在日常的监督执纪工作中一定要沉下身子,多接触多了解我们的服务对象,多听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多请请他们和我一起,对社区民生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这样才能更实更有效地做好我们的纪检工作。
查明真相以后,我把整个情况向社区书记和街道联点领导作了汇报。在我的纪检建议下,街道办联点社区的梁主任主持召开了社区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对社区工作人员在服务民生、为民办事等各方面的作风纪律进行强调,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失职失察行为予以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这一天,我和社区民政专干一道登门,将韩阿姨的烈属“慰问金”送到了她的手中。她说为我们的高效工作点赞,自此,我心中的这块石头也彻底放下了。看着居民释然的笑容,我也很开心。我在心底暗暗地想,我一定要做好我的纪检专干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每一份监督职责。(芙蓉区纪委监委 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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