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华容:200元违纪款“现形记”

“镇上有的干部吃拿卡要,你们纪委的要管管。”2019年7月22日,在华容县东山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走访时,旁边的一位小哥忿忿地说了一声。
出于职业敏感,督查组成员小刘留下了这位小哥的电话,等督查完成身边没有了其他人员时,电话联系了这位魏姓小哥,询问刚才何出此言。
“办生育证的时候,有人要200元钱才给我证。”小魏电话里满是气愤。
找到小魏后,督查组小刘仔细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年1月份,小魏在东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了小孩生育证,不久就接到了便民服务中心电话,说小孩生育证已到,要小魏找中心工作人员陈某领证。领证时,陈某以办理生育证多次往返县政务中心,产生了交通费用,要小魏给其200元交通费。小魏尽管很不情愿,但还是应陈某所求,用微信向陈某转账200元。小魏是有心人,保存了微信信息,给督查组同志看了微信转账信息。
至此,事实已水落石出,陈某在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时,涉嫌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拿卡要。督查组把此问题线索移送给县纪委驻卫健局派驻纪监组时,他们都大吃一惊。原来,陈某在2018年曾因向办事群众索拿卡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再次违纪的时候处分期还没过呢。
经调查核实,陈某向小魏索拿卡要200元交通费用问题属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给群众,并对其分管领导谈话提醒。
我们党素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传统,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对党的形象的极大损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中的一员,就是要与此类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华容县纪委参与陈某索拿卡要案件查办的同志如是说。(华容县纪委监委 刘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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