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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以四措施强化精准监督促脱贫攻坚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0-18 09: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关键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特点,创新开展“一季一主题”集中治理,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又坚持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同向发力,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提升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注重上下联动,凝聚监督合力。一是统筹调度形成全市“一盘棋”。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专项治理情况作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重点内容,市治专办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每月上报的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对数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如,今年4月,市专治办对全市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了分析研判并形成情况报告,发送至精准扶贫各责任单位。其中,对已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分列清单,要求各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等监督责任主体,督促主责部门深入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整改,确保全市专项治理“一盘棋”整体推进。今年全市以开展“一季一专题”工作为切入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3846个,共查处问题383个。二是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紧盯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6月份,对苏仙等5个县市区在生态扶贫领域专题治理中立案、追缴清退资金等环节存在工作不力的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超作出专门批示,市专治办对苏仙区纪委等单位进行约谈,切实传导工作压力。今年来,全市扶贫领域查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查处66人。6月4日至5日,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对9起反复交办、群众仍反复投诉的问题线索办理进行“回头看”,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虚假回复的,严肃查处,共问责12人,其中政务警告2人。
    二、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治理。一是广泛听取意见明确重点治理环节。结合郴州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针对“一季一专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5个子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范围、治理重点、工作要求,有力解决基层在集中治理中“范围宽泛、聚焦不够”的问题。比如,在教育扶贫专题治理中,我市把省里列出的4个治理重点,进一步细化为6项治理范围、6项治理重点,并把2014年以来的“希望工程”“金秋助学”等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整治范围。二是“四不两直”调研找准病灶。为找准病灶,市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带队到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单位开展调研“四不两直”随机式、暗访式调研,对扶贫领域相关部门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督查职能部门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开展调研督导952次,职能部门主动发现、及时移交问题线索660条。
    三、警示教育与政策感召相结合,促多人主动交代问题。一是用好案例“活教材”。坚持惩治同向同步,运用“1+X”监督执纪模式,对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印发政策通告,敦促违纪违法干部认清形势,放下思想包袱、回归正途。如嘉禾县纪委印发《关于敦促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人员限期交代问题的通告》,敦促相关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通告》印发后三个月内,全县共有4起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在生态扶贫专题治理中,共有15人自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二是以宽严相济彰显政策感召力。对于响应政策感召,相信组织、及时向组织主动投案、主动交代的人员,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规定予以从宽处理。截至目前,涉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所有主动投案和交代问题的人员,均予以了从宽从轻处理。如,2018年3月,嘉禾县石桥镇泮桥村党员干部罗柏平、罗兴旺主动到县纪委,如实交代在其两人虚开购买水泥发票方式,套取国家扶贫资金10万元,其中5万元被用于村集体开支的问题。鉴于其两人在《通告》要求的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并主动退还违纪资金,按照党纪条规中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规定,2018年3月,经嘉禾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对2人减轻处理,分别给予罗柏平、罗兴旺通报批评处理。
    四、直查快办“微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是重点案件包案督办直查快办。市纪委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重点筛选一批窝案、重案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予以提级办理或是督办。如,今年4月,市纪委对嘉禾县行廊镇和谐村违反规定,超标准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资金一案进行牵头查办,共查处6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3人。今年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1人。二是及时清退返还资金回应群众关切。全面加大对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等对重点领域违规资金追缴退缴工作。对查处的每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只要涉及侵占克扣资金、挤占挪用群众应得款项等情形,均及时将收缴的违纪款退还给群众,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全市共追缴资金1293.3万元,其中,直接退还群众资金387.43万元。(郴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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