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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资阳:“好心”办成“坏事”的帮扶人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0-18 09: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为村支部委员、帮扶责任人,由于我审核把关不严,在明知帮扶对象不符合扶贫易地搬迁条件的情况下,感情用事,致其违规获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我对不起群众和组织的信任……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官楼坪村支部委员黄某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后悔不已。
    事情原委还得从2017年说起。
    “小许,你爷爷奶奶身体不好,但还是竭尽所能把你们两兄妹拉扯大,其中的辛苦你应该体会最深。”小许是黄某某在该村贫困帮扶对象许嗲的孙子。许嗲的大儿子在10多年前意外去世,儿媳妇改嫁留下了还在读书的一双儿女,许嗲和老伴因年老多病没有劳动能力,长年入不敷出。孙儿成年后,许嗲两口子不想拖累孙子,为了不添麻烦,两人一直住在破旧不堪的老房子里,家庭状况确实很困难。因此,在2014年,许嗲家庭按申报、评议、公示等环节被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村上对许家一直都比较关心,黄某某作为帮扶责任人,更是经常去许家嘘寒问暖,了解两口子的身体状况,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许嗲两口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孙子小许,为了让老两口安心,黄某某常与其“叛逆”“不懂事”的孙子谈心,引导、鼓励,并为他介绍送货的工作。以前打零工无规划的小许逐渐独立懂事起来,工作上勤勉肯干,每个月的固定收入加上母亲的资助与借款,自建了二层楼房以作婚房。
    许嗲欣慰的说,“感谢黄干部的帮助和教导哩,孙子终于听话懂事了。”经过黄某某等人多年的真情帮扶,许嗲家庭的贫困状况得以改善,2017年顺利脱贫。
    “黄干部,我跟老伴年纪大了,做不得事又没得屋住,村里不会取消我们的易地搬迁房屋扶贫补助资格吧?”脱贫之后,许嗲多年积贫积弱的家庭仍有很多困难,其中老两口的住房就是一个难题。
    “许嗲,你家的难处村上都晓得,只要是能帮上忙的,一分钱我黄某某都会帮你争取,只是你家已经脱贫,与你同户的小许已有住房,不符合扶贫搬迁条件,违背政策的事那搞不得啊。”
    早已把许嗲当作亲人一般的黄某某,面对本来就因病行动不便但多次上门求助的许嗲,不忍心看到老人家失落的样子,但也只能给他耐心的讲解政策。“老人家不容易,住旧房子还有安全隐患呢”,“他家的情况村上的人都了解,他家列为扶贫搬迁对象,应该是没人反对的”,“再帮他们一把吧,应该没问题的”,......每次将老人送回家后,这样的一些“想法”在黄某某脑子里纠结反复。
    考虑到许嗲不想与孙子同住以免影响他找对象,又想给许嗲两口子改善居住条件,萌生恻隐之心的黄某某在明知许嗲不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情况下,出于“同情”“照顾”之意,在许嗲申报扶贫搬迁资金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扶贫政策,瞒报其已有住房的情况,导致许嗲违规享受易地搬迁房屋扶贫补助,之后黄某某也一直未予以纠正和整改。
    情与纪,一念之间。真心实意帮扶,体现了帮扶干部的责任担当和为民之心,但有些帮扶干部在“帮助”的理解上出现了偏差,如审核把关不严,不严格执行扶贫政策,动恻隐之心“用力过度”,这样的“好心”就必然会办成“坏事”。脱真贫、真脱贫,就应当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按党纪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是党和政府所提倡的,更是人民群众所希望的。(资阳区纪委监委 蔡晓玲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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