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微故事·微体会】南县:扶贫工作搞“平均主义”的“老好人”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0-18 09: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巡察组同志,我2014年拿到的危房改造资金才2000元,有部分钱被村里做主给平均分配了……”2019年7月,南县县委巡察组通过随机抽取,到浪拔湖镇南红村贫困户谭某家进行入户调查时,谭某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说到。
    “这里面莫非有什么问题?”巡察组迅速将疑似问题线索移送至南县纪委监委。
    调查迅速深入展开,发现谭某所说确有其事。
    原来,在2014年,同村村民严某申请了危房改造。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严某对自家房屋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严某擅自扩大了房屋面积,最后因面积超标而未能通过验收。
    “危房改造指标可不能浪费了,村里还有困难的人希望受到国家政策的关怀呢。”时任浪拔湖镇原南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蒋某武便把这个危房改造指标给了多次找村里申报危房改造的谭某。
谭某家的危房改造非常顺利,有关部门将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到了他的账上。
    谭某的困难解决了,严某心里却挺不是滋味,“要不是村里同意,我当时也不会搞危房改造。房子改造了,却没通过验收,我修房子还欠了账。村里得帮我解决问题啊……”
    “当时,严某天天找着我吵,吵得我也心烦意乱的,但我也理解他的心情。”为了给严某一个交待,蒋某武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搞个“平均主义”,既解决了麻烦,又让谭某和严某两家都能受益。
    恰好谭某拜托蒋某武去银行帮他取危改资金,蒋某武拿到钱后,把谭某和严某喊到一起,从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中拿出1000元付砖瓦残渣的拖运费后,再将剩余的4000元平均分给了他们两人。
    2015年的一天,蒋某武向该镇村镇建设站的有关同志偶然说起了这个事,那名同志严肃地告诉他,“这样做肯定要不得,必须按政策办事。”
    于是,蒋某武便跟严某做思想工作,将分给他的那2000元退还给了谭某。
    2019年8月,浪拔湖镇党委对蒋某武进行诫勉谈话。1000元的托运费由蒋某武负责退还给了谭某。
    “我当时怕闲话、怕麻烦,就想出那个办法和稀泥,当‘老好人’,很后悔当初不该那么做。”蒋某武反省到。
    危房改造是国家为了振兴乡村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而出台的惠农政策。扶贫贵在精准,要扶真贫、真扶贫。蒋某武在扶贫工作中搞这种“平均主义”的“老好人”做法违背了扶贫初衷,曲解了国家扶贫政策,弱化了扶贫效果。“好钢用在刀刃上”,只有真正将扶贫资源发挥应有效力,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才能打出实效、打得漂亮。(南县纪委监委 张婷 程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