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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无“微”不“治” 有腐必反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0-18 10: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古代廉吏陈瑸的醒世名言。“微腐败”虽小,关系人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对“微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对“微腐败”出招 ,则是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 
    今年以来,保靖县纪委监委坚持无“微”不“治”、有腐必反,严惩基层“微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发展。
    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县委书记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亲自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余件。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有效防治“微腐败”。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把监督做实做细。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2019年1月-9月,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78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3%、23.3%、3.2%、0.5%。
    严查严办,“小题大做”。一是加大对村官“微腐败”的查处力度。对涉及村干部重要问题线索提级查办、“小题大做”,严格做到“无积压”“零暂存”。2019年1月-9月,全县办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0件,党纪政务处分51人,其中县纪委监委直接立案查处村干部7人。二是加大违规违纪资金的清退力度。坚决做到被“拔了的毛”一笔一笔还回去,把“每一分”惠民惠农资金还给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截止9月底,县纪委监委退还群众资金共计215万余元。三加大信访件办理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访,该调查核实的调查核实,该立案查处的迅速进行查办。2019年1月-9月,扶贫领域信访件共计49件,其中乡、县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32件,州、省、中央转办、交办扶贫领域信访件17件,重信重访件26件,扶贫领域信访件转立案查处人数5人。
    加强防控,完善机制。一是完善村级权力监督机制。运用“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强化村级29项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前移监督关口,筑牢源头防线,从源头上根治“微腐败”。截止9月底,累计收到群众各类反映和诉求5896条,限时办结率100%,处置问题线索19条,立案审查调查7人。二是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借助大数据和智能查询终端,推动群众监督和科技监督形成合力,全面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线上,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对,从中筛选出问题线索。线下,组成核查小组对筛选出来的问题线索深入一线开展大排查。2019年1月-9月,通过大数据对比处置问题线索8条,立案审查调查2人。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县纪委监委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之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做到问题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移交、问责及时启动、整改及时到位。截止9月底,各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余件次。(保靖县纪委监委  田绍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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