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雨花:不能帮的“忙”

“晶晶,听说‘八一’社区有慰问啊,你帮我造个名字,反正这钱是公家的,你又在社区工作,把我报上去我就有钱领了。”叔叔给我来电。
“叔叔,这是不行的。”我为难地告诉叔叔,“这个‘八一’慰问是政府针对的是家庭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您在国企上班,每月工资有好几千,不是特困对象,我要是报了您的名字,对真正需要慰问的退伍军人是不公平的。”
“你帮个忙啦,只要造个名字就行了。”叔叔依然不理解。
“叔叔,这个忙我帮不了。我们虽然是亲人,但这种违纪的忙,我不能帮。”我忙着解释,“我是社区的纪检专干,如果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还怎么监督别人呢,叔叔,希望您理解我?别的事情我可以帮您,但涉嫌违纪的事情真是帮不了。”
“不帮就算了,多大点事呀,就造个名字而已!”显然,叔叔生气了。
这是去年7月底发生的一幕。当时,按照市、区委的要求,社区要上报“八一”建军节慰问名单。因名额有限,上级要求申报对象必须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社区将相关政策文件公示后,很多退役军人前来社区报名。我的叔叔也是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给我打了电话,想通过特殊的“帮忙”入选,却不料被我当场拒绝,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叔叔都没有理睬我。
虽然叔叔暂时不能理解我,但我并不后悔。在这件事情上,拒绝的是人情,守住的是底线。不优亲厚友,是我们做好纪检工作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
我在纪检监察岗位干了两年多,回想这段时间,我对这份工作从最初的陌生、惴惴不安到现在的熟悉业务、正气满、底气足,都来源我对它的热爱。在我看来纪检监察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监督执纪问责”,它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干净的人,让我学会了是非曲直和勇敢担当。(雨花区纪委监委 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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