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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安乡:倾听,让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0-25 09: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23日,我与同事小刘前往陈家嘴镇,对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的村支书黄某及相关人员共9人进行立案谈话。
    看到立案决定书,起初平静的黄书记突然有些激动,先说那些村民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又说上级政策变了,自己没犯错……黄书记越说越激动,一时情绪失控。
    其他8名干部,面对此景“无动于衷”,均不签字。谈话遭遇“肠梗阻”。
    面对激动的村支书,我控制好情绪,面带微笑,给他递去纸巾,“黄书记,莫急,有什么话,您慢慢说,我们仔细听……”
    听我这么说,黄书记的情绪才稍有缓和,娓娓道来:根据2016年的相关政策,7名农户还是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当时我也答应了他们,但没想到2017年政策更加规范,办不成了;我只是想说话作数,帮村民办妥这件事,个人又没得任何好处,真的是冤枉!
    “黄书记,我们知道你没有谋取私利,你的出发点是为群众办点好事,只是方法不当。”听完这番话,黄书记慢慢冷静了下来。
    看他情绪稳定后,我讲起了规矩和纪律:“黄书记,以前符合规定的,现在不一定还符合,国家专项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作为党员干部,更要讲规矩、讲原则、守底线……小事不把好关,就会变成大问题。我们今天来找您,就是为了帮大家今后不犯错误。”
    听完这些,黄书记陷入了沉默,思忖片刻后,面带愧色地说:“当初我们为了支持上面工作,发动群众搞危房改造,后面政策不允许,但是对老百姓的承诺我们还是想兑现,说到底还是自己的法纪意识淡薄,没有结合实际情况,这立案决定书,我签!”
    在黄书记带领下,其他8名干部也分别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均在立案决定书上签了字。一度陷入僵局的立案谈话,就这样“破局”,水到渠成。
    事后,我感叹道:“作为执纪者,在法纪面前不允许徇私枉法,执纪要有力度,但也要注重‘倾听’,使执纪更加有温度,如此,既能保障违纪人员的陈述、申辩权,又有利于深入全面了解案情、掌握违纪人思想动态,不仅维护了法纪威严,更达到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效果。”(安乡县纪委监委  雷运华  杨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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