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用活“四种形态”扶贫领域处理57人

今年前三季度以来,常宁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纠错和容错并举,治标和治本并重,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该市扶贫领域共处理5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8人,占处理人数的49%;第二种形态21人,占处理人数的37%;第三种形态8人,占处理人数的14%。
一是抓早抓小。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在扶贫领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达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
二是严查实处。聚焦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追责,对扶贫领域涉及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处绝不姑息,持续释放扶贫领域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该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追缴违纪资金107.45万元,退还群众59.07万元,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通报曝光。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把通报曝光作为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的重要手段。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定期通过文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并筛选一批典型案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存敬畏,筑牢精准扶贫纪律防线。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该市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9期14人次。(常宁市纪委监委 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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