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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道县:“保证书”上的公章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0-29 09:5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保证书—我今年一定娶文某某为妻,决不食言,特此保证。保证人:李某某2016.10.12”,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办公室准备上班,刚打开电脑点击百姓信箱,一份奇特的“保证书”跳入了眼球,“保证书”落款处盖上了一个红红的大印章,从印章上清楚地可以看到是上关街道某村村委会。
    “保证书”上还盖公章?!看完邮件,我心中满是问号,“是谁在搞恶作剧?还是在晒夫妻恩爱呢?”
    我好奇地继续往向下看,保证书后还有一张男女合照,相片中的女主角虽不认识但颇有姿色,还挺着一个大肚子,一看就知道是待产孕妇,而相片中的男主角有些眼熟,莫非真是认识的村干部李某某?
    “村干部李某某的妻子邹某某不是在广东打工吗?这相片中的女人又会是谁?”我心里有些吃惊。
    在乡镇纪委工作多年的我,把相片同上面的保证书联系在一起,看出了一些端倪,也隐约的猜到了信访人想要告诉我们什么。
    经请示街道党工委领导同意,我们迅速成立了调查组,开始对该线索进行初核......
    原来,上关街道某村村秘书李某某在2015年与有夫之妇文某某在一起吃饭、唱歌的过程中认识,2016年4月两人同居后,女方怀孕,李某某在女方怀孕待产的情况下,为了给女方一个承诺,2016年10月12日,村秘书李某某亲笔书写了这份保证书,承诺娶女方文某某为妻,并利用自己当村秘书的职务之便,在保证书上加盖了其村委会的公章。
    而女方文某某为了确保“保证书”有效,竟把这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保证书发到街道纪工委百姓信箱里和李某某工作微信群中。
    在查清该线索基本事实后,我们随即进行立案调查,迅速固定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
    在这些铁的证据面前,李某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如实写出检讨书。
    “我身为党员干部,党员意识淡薄,思想腐化堕落,明知女方是有夫之妇,还与之以夫妻之名同居并致使女方怀孕,还写出保证书承诺娶女方为妻,并违规利用职务之便,在保证书上加盖本村委会公章,而且放任让这份盖公章的保证书在工作微信群中传播。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党的生活纪律,也反映出我的纪律意识严重缺失......”李某某在检讨书上由衷忏悔道。
    “示爱保证书”上明目张胆地加盖公章,这种“私事公办、公章私用”,乍一看像一出“闹剧”,有些滑稽可笑,但本质上讲,既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又违反党内生活纪律。
    只要违反纪律,纪委从不手软。对此,上关街道纪工委迅速给予了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肃而有力地回击了这份荒唐的“保证书”,制止了流言的传播。(道县纪委监委 何俊宏 邓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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