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三强化”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9月份,零陵区共排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40起,立案65件,立案办结1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追缴问题资金31.8158万元,退还群众资金6.7386万元,公开通报曝光8期18件23人。为进一步抓实抓细专项治理工作,该区采取“三强化”过硬举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攻坚月”活动。
强化补齐短板。对标对表省市考核细则,着力弥补立案数、案件办结数、追缴退还群众资金数三方面短板,坚决继续巩固通报曝光数和信息报道数等强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特别是“零立案”“零纪律处分”“零追缴清退资金”的单位,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聚焦问题、突出重点、集中攻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督查督办。由该区纪委书记牵头负总责,分别由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带队成立两个督查督办组,突出履职尽责、案件查办、追缴清退资金、整治工作实效四方面情况,“全覆盖”对区直行业牵头单位、乡镇街道、区纪检监察组织的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督办,指出短板和差距,明确下步工作要求和目标,有的放矢抓实工作,确保各单位切实履职尽责。
强化结果运用。在攻坚月期间,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有力的、成效明显的单位,该区将予以表扬,并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攻坚月期间,对工作落实不力、走过场,影响全区专项工作整体推进的,特别是“零立案”“零纪律处分”“零追缴清退资金”的单位,组织领导还不到位、方法措施还不得力、治理效果还不明显的,将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实行严肃问责。(零陵区纪委监委 黄永新 张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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