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聚焦“四个落实” 强化专项治理

2019年以来,桃源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扶贫政策、主体责任、监督监管和问题查处落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主动发力、精准监督,为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聚焦扶贫政策落实。始终把督导全县各级严格对标对表,落实中央、省、市扶贫方针政策作为监督执纪的主要方向。为打造脱贫攻坚战场监督执纪铁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发现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能力,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脱贫攻坚政策,帮助全县党员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准确掌握依据,提升办事效率。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季轮一批、三年过一遍”的思路,对28个乡镇(街道)开展政治巡察,列出负面清单,逐条对照细查,突出纠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先后纠正7个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二是聚焦主体责任落实。聚焦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脱贫攻坚纳入党员干部必谈内容,县、乡、村逐级谈心,每月、每季逐级检查,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扶贫工作意识。2019年,县纪委监委专门就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28名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和7个扶贫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别进行2轮约谈。聚焦脱贫攻坚问题整治不懈怠,在刚性落实省“一季一专题”、市“三查两解决一退还”等专项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督导检查,先后开展“财务大审计、数据大公开、线索大起底、问题大整改”“民生资金专项督查”等检查,共发现问题234个,督促整改234个,组织处理219人,纪律处分193人。聚焦脱贫攻坚制度激励不放松,制定桃源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县乡镇(街道)和脱贫攻坚成员单位按季度进行评比打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评估,促进各级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聚焦监督监管落实。加强对扶贫、发改、财政、民政等职能单位的工作调度,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汇总办理全县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紧盯扶贫资金、项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督责任,2019年以来,各职能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70条,处理121人。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扶贫一线干部的指导监督,督促扶贫干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以今年第二季度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扶贫领域专题治理工作为例,各乡镇(街道)主动发现、妥善处置问题139个,赢得了群众的充分信任。
四是聚焦问题查处落实。对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按照“三个一律”的思路严查快办。一是上级交办转办问题一律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按照人员优先安排、时间优先保障“两个优先”的原则重点查处,2018年以来上级交办转办问题线索,已经全部按期办结。二是本级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县本级巡察、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微信监督群、“互联网+监督平台”中收集和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在专治办统一建立台账,进行销号管理,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销账。三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律限期解决及时回复。对于群众反复反映、涉及面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监委采取常委(委员)牵头、片区协作等方式集中解决,确保给予群众满意回复。(桃源县纪委监委 文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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