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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省财政厅:关于有效推进扶贫工作的几点思考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1-07 16: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6月中下旬,我们赴新宁县开展扶贫工作常态化联点督查,脚踩泥土芬芳,穿梭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谈心交流,听民声、察民情、收民意,感受深刻,收获颇丰。
    一、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们带着验收的心态,用眼看乡村的变化,用耳听农民的心声,真真切切感受“精准扶贫”的春风为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活力和新气象。
    (一)精准扶贫助推农村村居村貌新发展
    随着中央一声令下,各级政府部门和国企甚至民企投入大量资源到扶贫工作中,在此次走访的三个村中,大龙村由新宁县财政局负责结对帮扶,一年多时间帮助村里加固村道、新建林道、加装路灯并帮助村民积极发展养殖、种植产业;二联村由新华电力公司负责结队帮扶,工作队牵线引入扶贫车间,可吸纳务工人员60人,每年可产生人工工资90万元。此外,各村村内道路虽然不宽,但基本都已水泥硬化;村容较为整洁干净,并无垃圾满地或随意乱扔现象;家家户户都能用上干净的自来水。我们走访中听到老百姓说得最多的话便是“感谢党感谢政府”,对帮扶工作队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认可。群众真正得实惠,干部自然有口碑,政府也必然赢民心。
    (二)精准扶贫助力贫困户精神面貌新气象
    我们走访50余户贫困户,绝大多数贫困户对生活积极,对未来充满希望。有刚刚脱贫的,如大龙村的华代立家,带我们参观所养殖的12头梅花鹿,细数梅花鹿的经济价值,对于所借的3.5万元扶贫贷款,也自信肯定能按时归还。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物质上有各种帮扶措施、在办事上有各种绿色通道、在情感上有全社会关心慰问,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代表的穷人,社会地位明显提升,也激发了他们生活热情。相比单纯物质上的帮扶,这种精神上的巨大提振,所产生的积极能量和影响更大。
    二、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尚未取得最终胜利,即便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但贫困也并未根除,扶贫将会一直在路上,任重而道远,这需要我们不断去发现问题,及时转变思路,适应新形势变化。
    (一)关于识别的精准性
    据我们了解,当地政府在识别贫困户时往往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分配指标的方法,识别贫困户的工作实际上由村委会及村干部完成,而村委会由于很难准确获得家庭收入信息,导致对贫困户的准确甄别存在较大困难。我们走访了20余户非贫困户,询问他们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对贫困户的识别不够精准,部分非常困难的家庭没被评为贫困户,而条件明显更好的却评上了。当我们询问具体是哪些户,大多数却出于邻里乡亲不得罪人的心态,不愿多说。
    (二)关于体系的公平性
      走访中我们发现,因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投入不均,在客观上产生了一些不公平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组关系中:
    一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我们走访的三个村中,大龙村和二联村为贫困村,坪山村为非贫困村。大龙村得到县财政局的帮扶,村内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二联村得到新华电力公司帮扶,每户家里电路进行了检修,引入扶贫车间,公司提供爱心帮扶基金。而坪山村的帮扶工作队则来自所在乡镇马头桥镇政府,其本身资源不多,能投入的资源就更少。
    二是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往往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叠加实施于同一个贫困户,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所得利益确实存在较大差别。就易地扶贫搬迁而言,大龙村贫困户刘能美家6口人,人均补助3万元,拆旧复垦奖补1万元,共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19万元。但一路之隔的非贫困户雷承西家,看上去更为贫困,却无法享受该项政策,这种利益的巨大差异也成为农村一个矛盾集中点。
    (三)关于效果可持续性
    走访中我们查阅大量扶贫手册,贫困户收入构成中,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占了很大部分,这不禁引人担忧,2020年之后,若各种优惠政策也将逐步退出,此种形势下,如何能够保证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此外,对于家庭收入暂时超过贫困标准的脱贫户,因资产缺乏和社会保障强度不高,抵御风险能力并不强,尤其在疾病、自然灾害和市场竞争等风险下,收入可能无法弥补支出,很多处于贫困线之上的农户,非常容易再次滑入贫困泥沼。
    三、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
    当区域性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下一步要推进的是个体化以及常态化的扶贫,而政府在专业性和精准性方面都存在不足,这便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内生“造血”能力,从源头引来活水。
    首先必须厘清政府职责。政府应有进有退,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如对困难群众的直接且无偿扶助,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政府必须充分保障;在市场机制更有效率的领域,政府应该创造条件,做好各项保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总的来看,政府可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搭建扶贫平台。政府作为扶贫主体,应主要负责依法筹集并配置扶贫资金,设计扶贫机制和监督扶贫活动的开展。其他类扶贫主体主要负责依法获得扶贫资源,并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扶贫活动,对扶贫效果负责。
   二是聚焦扶助人群。政府直接帮扶应该进一步聚焦到深度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者,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让其有尊严且健康地生活。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政府应创造就业并鼓励其通过劳动获取长期且稳定的收入。
    三是收缩扶助政策。政府直接扶助范围限定于“两不愁、三保障”,在产业扶贫方面应更多地退出,让市场力量更多地参与。如金融扶贫政策可适时调整,减少给贫困户提供无抵押贴息贷款,增加为企业在贫困村镇的投资贷款进行贴息,并要求抵押物以控制信用风险。
    四是选派扶贫人才。当前村干部收入普遍较低,村支书工资不到2000元,能人不愿当干部,庸人尸位素餐。所以,建议一方面应适度提高村干部待遇,另一方面实行试点村支书选派制度,从省市县机关单位选派年富力强干部到贫困村任村支书,并建立相应激励机制。
    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扶贫是一项精细化程度很高的工作,政府干预太深会丧失效率。特别在产业扶贫领域,市场可以通过分散决策系统,有效地调动市场各个主体积极性,并有效配置各种资源要素,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在扶贫工作上,应更充分地发挥市场作用。
    一是设计合理市场机制。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必须让其有合理利润空间。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以资金或资源作为代价,与企业签订整体服务协议,设定具体经济目标,政府只需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是完善各项激励制度。做好产业扶贫,最有效的方式是鼓励资源和资本下沉,鼓励商人将资金投入到贫困落后地区,这样技术和人才会同步流动过去。产业扶贫政策要有作为,支持重点必须从分散补助到每位贫困户,调整到奖补产业扶贫投资行为。可先期试点产业扶贫分级奖补政策,对经济越落后、交通越偏远、商人投资意愿越低的地区,财政奖补力度越大,税收优惠越多。
    三是要盘活农村资源。内部资源活了,外部资源才愿进来。村“两委”班子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村民工作,积极利用“土流网”等新兴网络平台,加快农村土地、林地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要利用资源优势,利用土地流转条件,吸引下游农产品加工企业来村投资,促进就业。
    扶贫仍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在政府主导下,引入市场机制深度参与,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挖一条深长沟渠,引一湾源头活水。(省财政厅 颜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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