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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雨花:“多发的”高龄津贴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1-13 15: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高龄津贴是国家给高龄老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高龄津贴领取人去世后怎么还能继续领取津贴呢?”2018年3月,井湾子街道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收到一条违规发放高龄津贴的问题线索。
    时任井湾子街道纪工委书记陈琳马上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经与街道派出所核实及与宋某家人取得联系,确认该街道三湘社区高龄津贴领取人员宋某其已于2016年10月21日死亡。
    确认宋某死亡事实后,陈琳随即到社区调查违规领取的情况。到达社区,她第一时间找了三湘社区居委会主任谈话。
    “根据‘互联网+监督’平台比对结果,你社区高龄老人宋某多发了三个季度高龄津贴,你知道这个情况吗?”她严肃地问到。
    “知道。高龄津贴是每一个季度认证并发放一次,因为很多的高龄老人年纪大了行动不便,有些老人又是和儿女一起居住在别的地方,实地认证不方便,故每个季度认证的时候,社区大多都是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联系老人认证,联系确认以后代为签字。但有时候老人联系方式换了,又不住在社区范围内的,社区会通过老人相熟的朋友了解其情况,也由社区代为签字。2017年10月我收到街道社会事务办龙玉梅的电话后才知道宋某已故,多发了高龄津贴。我马上要社区专干联系宋某家人致歉并说明情况,追回了多发的的高龄津贴,共计550元。”三湘社区居委会主任一字一句回答到。
    “社区当时是哪位同志负责这项工作”
    “民政专干谢某,不过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她,作为社区主职,我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件事是我们的工作疏忽,今后,我们一定更加认真地对待工作,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经详细调查,宋某确实没有居住在社区,而是长期居住在远离社区的子女家中,社区未能及时掌握其死亡信息,导致高龄津贴未及时申报终止。经沟通,宋某家属已将多领取的高龄津贴退还街道,由街道退还至区民政局福利科。
    了解情况后,井湾子街道纪工委对三湘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社区民政专干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将此事的处理情况进行了全街通报。
    高龄津贴在领取人死亡后未终止发放,是工作不严谨不细致导致,这告诫我们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和敷衍了事,要按照工作规范认真核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毕竟,群众面前无小事。(雨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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