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西湖管理区:转变

一
2018年1月,刚就任乡纪委书记的我下村对已竣工的扶贫项目——机耕道硬化工程进行验收。
“刘支书,你提请验收的工程总共是120米,但是据我所知,这拐弯处的20米之前已经由区交通局组织验收过了,你再确认一下?”我在验收现场对刘支书说。
“胡书记,这120米机耕道硬化工程是一起的,不存在其中20米已经验收的情况。”刘支书连忙解释道,但神情有些不自然。
“要不然我现场给区交通局的负责同志打电话问一下?”我试探性的问刘支书。
“不...不用了,这拐弯处的20米确实已经验收过了。”刘支书连忙制止我。“胡书记,你看这120米机耕道是连在一起的,划在同一个项目内验收看不出来的。如果可行,多出来的钱我们会用于村里的其他建设,你是我们村的驻村领导,能不能通融通融?”刘支书恳求说。
听完这话,我犹豫了。刘支书所在的村是我的驻点村,从感情角度考虑,村干部请我帮忙我确实不好推脱;从工作角度考虑,村党支部书记支不支持关系到我工作成绩好坏,我不得不有所顾忌。然而,我的身份让我瞬间清醒意识到虚报项目套取资金是违纪甚至违法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坚决不能做。于是,经过短暂的犹豫后,我最终坚定的拒绝了刘支书。
看着刘支书的脸色,我内心想这个村支书是被我“得罪”了。
二
2018年11月,在乡纪委办公室,我和纪检专干对刘支书宣布处分决定。“经过我们审查,发现你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存在虚列开支用于发放党员纪念品等账外开支问题,经乡纪委研究,报区纪委同意,决定给予你党内警告处分,现在向你宣布。”刘支书听完处分决定,脸当下就黑了。
“我知道,但是我们村里也是没办法,村里的党员一起开展活动,发一些纪念品有利于增强凝聚力,可是上级没有相关经费安排,我只能从办公经费中想办法。我觉得在这件事上,纪委就是‘挖洞寻蛇打’,故意要整我。还有,胡晶!你以前搞副乡长的时候我挺喜欢你的,但是你搞纪委书记后我怎么看你怎么不顺眼,感觉你针对我!”刘支书极不高兴地嚷嚷道。
看着刘支书的反应,我心想他肯定“恨”死我了。
三
2019年9月,我刚调到区纪委不久,某一天忽然接到刘支书打来的电话。“胡书记,恭喜你上调了。今天跟你打这个电话,不只是要祝贺你,更重要的是我要跟你道个歉。我们之前关系好,我觉得你应该在有些事上‘照顾照顾’我,可你却公事公办。现在回想起来,我误会你了,尤其最近看到很多基层党员干部因犯错受到重处分的例子,我觉得幸好你当初对我严格要求,在刚发现问题时就及时拉一把,否则怕是会犯更大的错误。我这人比较好强,这番话是想了很久才跟你说的。”虽说是在电话里,但是我仍能感受到刘支书说这话的真诚。
四
经过这件事,我懂得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只有从严监督,才能得到监督对象的尊重。尽管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会得罪人,但是既然是一名纪检干部,就必须认真履责、不怕得罪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我也要感谢刘支书,他坚定了我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信心。
“李支书,您这个怕是不行。您看,......”工作仍在继续。(西湖管理区纪委 胡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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