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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坚持“三个导向”不断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1-14 14: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鼓区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要求抓紧抓实整改,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政治导向抓责任分解。先后制定出台《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联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督导线索摸排、包案复核查处,成立了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专案组6个,案件复查复核双专班8个。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16个被巡察单位认真履职,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层层督促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抓线索摸排。创新机制研判线索,建立“5+X”线索排查机制,加强区扫黑办和相关责任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排查涉黑涉恶线索60余条。深化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同时,向基层群众发放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宣传册3000余本,广泛摸排线索。严格落实“双专班”工作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由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同步调查,既查黑恶违法犯罪,又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坚持效果导向抓督导整改。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问题及“六个围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的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迅速逐一整改落实。会同区扫黑办研究下发《石鼓区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问责工作方案》,严肃查处在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站位不高、整改不实、效果不明显等形式主义问题。建立完善村(居)“两委”成员党风廉政审查制度,对多名人员开展廉政审查,并对在联合审查工作中乱作为的1名同志给予组织处理。
    2018年1月12日至2019年10月31日,该区纪委监委先后成立了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专案组6个;办理问题线索27条,立案审查调查17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5人,涉黑涉恶“保护伞”3人,追责问责8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石鼓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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