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专项整治社会保障领域问题,精心打造“阳光低保”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石鼓区坚持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首要目标,坚持开门搞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突出将专项整治社会保障兜底领域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区纪委监委早部署、早谋划,积极主动作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清查专项治理行动。以推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目标,全区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对象有进有出,等级有升有降”,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城乡低保清查专项治理过程中坚持严肃执纪问责。对市审计局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中经查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38人,已督促民政部门全部取消,并追缴金额8.73万元。对在调查核实中尤其是上户重点抽查过程中,相关镇(街道)、社区存在审批不严、复核不实、工作失职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共立案查处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曝光1期3件3人。不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区民政局、各镇(街道)等单位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对低保清查实行动态取消和增补。
2019年1月1日至11月25日,石鼓区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清查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季一专题”之社会保障兜底集中治理,累计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702户1318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63户243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31户65人,新增45户97人。有力整治城乡低保领域中“打牌子”、“拉关系”、“打招呼”等现象,严格监督、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精心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石鼓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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