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衡南:300元“车油费”惹来的祸

“滴……”正在回龙村养殖户家检疫牲猪的检疫员贺某的微信响了。
他点开一看,是自己的好兄弟胡某转来的300 元微信红包,正在他疑惑时,电话响了,电话那头传来好兄弟胡某的声音:“小意思,兄弟别嫌少,辛苦你这一年帮我收购的猪检疫,这是给你的车油费。”
贺某忙回答:“不用,不用……”
胡某明显有点小情绪,说起了怪话:“小意思,无关工作,是兄弟就收了,莫不是看不起我这个收猪的吧?”
贺某见兄弟不高兴了,就没再推辞。挂了电话,打开微信便收下了这点“小意思”,没有多想就继续忙活去了。
一封内容为“衡南县云集镇动物防疫站检疫员贺某贪污腐化不给红包不办事”的匿名举报信在网络上转发,引起了不良的社会反响。衡南县纪委监委领导对此举报高度重视,立即要求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马上调查此举报是否属实。
为了不打草惊蛇,调查组决定“兵分两路”,一组前往云集镇动物防疫站了解贺某平时的工作态度,一组前往云集镇周边养殖户家核实贺某是否存在“不给红包不办事”的违纪事实。调查结果显示,贺某平时工作态度很好,有时半夜都自驾摩托车去养殖户家搞检疫。服务区的养殖户也表示没有发生过“不给红包不办事”的情况。调查一下陷入了僵局,难道这是属于诬告吗?那微信转账截图又是怎么回事?为了解开这些谜题,调查组决定找贺某谈一谈。
“你是否收受过服务对象的微信红包,我们今天特意来向你了解情况。”调查组的单刀直入问话让贺某慌了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我……没有啊,我没有……”
“那请你解释一下网络上的微信转账截图。”
“我……我……”贺某越说声音越小。
调查组的同志见贺某有异样,马上趁热打铁说道:“这是组织给你机会,请珍惜这个机会。”
贺某满脸通红,向调查组的同志道出了实情。原来贺某在2018年11月28日确实收受了服务对象胡某的微信红包。胡某是在衡南县从事牲猪收购业的老板,按照规定在牲猪出售前,动物防疫站的检疫员要到养殖户家对外卖的牲猪进行现场检疫、瘦肉精检测和消毒处理,之后才能将牲猪拉至申报点进行肉猪申报。当天胡某在栗坪村养殖户李某家进行牲猪收购,打电话要云集区域内检疫员贺某前来给牲猪检疫,但当时贺某在回龙村一个养殖户家对牲猪进行检疫,一下赶不到,就回复胡某晚一些过去。胡某电话催促了检疫员贺某三五次,贺某也没有过去,于是胡某的儿子胡某某有点恼怒,就将自己父亲之前通过微信转账300元红包给检疫员贺某的事传到网上进行了举报。
“都是我自己纪律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本以为微信红包是自己的好朋友发的,数额也不大,不曾想危害这么大。我今后一定加强自我约束,请求组织从轻从宽处理。”贺某对自己所犯错误感到深深忏悔。念在贺某是初犯,事后认错态度又比较好,2019年6月,衡南县纪委监委给予贺某政务警告处分,并责令贺某将违规收取的“车油费”退还给了牲猪收购业的胡某。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贺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务对象“300元车油费”,钱虽不多,但这种“微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的问题,挥霍的不仅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还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衡南县纪委监委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衡南县纪委监委 周亚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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