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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现场清退违纪资金5万元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2-12 11: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南岳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违纪资金清退会,寿岳乡龙凤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利用职权向祝融殿收取的2018年香灰清运协调费5万元,在寿岳乡党委、政府领导的见证下,如数回到了龙凤村集体经济账户。
    据了解,2013年下半年至2019年,龙凤村党总支部书记刘某某代表村委与祝融殿签订香灰清运合同并负责结算,香灰清运工作具体由龙凤村五组组长组织村民落实。2018年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香灰清运费用为27万元,清运工作负责人实际只收取承包费用22万元,刘某某个人从中收取填埋场地协调费5万元。今年10月,南岳区纪委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此次清退会还回了5万元协调费,切实维护了村民的集体利益。
    今年以来,南岳区纪委监委着眼基层和民生领域,持续开展常态化联合督查,创新开展扶贫领域交叉检查,深入开展“三项监督检查”和村级财务大清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此同时,扎实开展追缴清退违纪资金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该区共排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89件,查处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曝光5期,追缴违纪资金9.9125万元,现场退还群众资金5.3万元,让党员干部进一步知敬畏、守规矩,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进一步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南岳区纪委监委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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