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1至11月退还群众资金236.79万元

“2015年3月,桃江县高桥镇石头坪村支书刘某某隐瞒家庭成员固定工资收入情况,申请国家低保待遇,违法获取低保救助金1575元。2019年8月,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桃江县纪委县监委在官方网站上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这是该县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个缩影。
该县委常委会先后5次研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必述内容,纳入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年终绩效考核,清退群众资金成了“硬杠杠”。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桃江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紧盯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结合“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持续对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等进行集中治理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移送”,监督检查和调查核实同步发力,快查快办“加速度”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在教育扶贫专题治理中,我们仅用6个工作日完成了13条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对7名涉案人员党纪政务立案,大幅提升了监督效能。”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7月上旬,县纪委监委对生态扶贫集中治理进行‘回头看’,督促村集体山林申报的生态补偿资金从个人账户退回村集体账户,牛田镇清塘村入账5.6万元,浮邱山乡浮邱山村入账3.8万元……”
“9月,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县农机事务中心清退农机驾考费2.17万元,90名农机手领到了已取消收费的驾考报名费。”
每个集中治理专题,该县纪委监委都将退还群众资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
今年1-11月,该县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5个,党纪政务立案129人,党纪政务结案36人,诫勉谈话60人,追缴资金423.73万元,其中退还群众资金236.79万元,内部通报典型案例11期、公开通报11期,累计通报59件85人次,其中中国纪检监察网通报1期3件3人。(桃江县纪委县监委 刘美玲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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