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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天元:付了两次的征收款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2-16 11: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王家坪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存在重复发放补偿款的情况!”2019年4月,栗雨街道纪工委收到党工委交办的线索。
   “怎么会重复打款,是工作疏忽,故意为之?”办案人员心中猜测。
    完善审批程序后,初核调查迅速展开,发现确有其事。
   原来,2017年8月底,王家坪社区王某户拆迁,协议房屋补偿款为79.36万元。为加快征拆项目进度,指挥部财务余某经相关领导同意后以职能部门未签字盖章的补偿表先行支付了补偿款79.36万元。不久,经办人员陈某因岗位调整,将手头工作交接给王某等四人。
    “你们交接工作的时候,说明王某户已经付款吗?进行书面交接吗?”
    “具体的情况我不记得了。”初核开始,王某面对纪检干部的问话,以时间太久不记得为由。
    线索查办陷入僵局,时间过去两年,片区指挥部负责付款的人员换了,整个付款流程参与的人员较多。
    为了查明真相,厘清责任,核查组的人员沉了下来,深入挖掘有价值的书证,寻找突破口。经过多方努力,找到当时的交接表。
    “这份文件交接单上的签名,是你本人吗?”谈话时,工作人员如是问王某。
    “是我本人签字的。”面对书面证据,王某开始如实说明事实。
    “交接单上‘王某建户已付款,须补充一份补偿表原件给财务’的注明,你看过吗?”
    “当时交接有四个人接手陈某的工作,我想着别人会认真看交接内容,就只和同事确认资料都交接了,没仔细看表中的详细内容。”王某面有愧色的说道。
    王某接手了陈某的补偿款支付工作,她完善该户补偿表资料后,未仔细核对,于当年12月以补偿表原件制作了支付审批单,并相继找该项目指挥长、政委、街道征地服务中心主任、征地工作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共5人审核签字后交指挥部财务会计余某处再次发放了补偿款。
    “已经付款的资料,你们应该有登记,怎么会审核通过呢?”
    面对纪检干部的问话,街道征地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自责地说:“我只审核补偿表中的项目是否符合征拆政策,并没有看是不是重复付款。”
    而会计余某则弱弱地说:“我看支付审批单上那么多领导签字审核了,想着应该没有问题,也就没翻看复印件付款时经办人写的借条了,还是自己疏忽大意,我接受组织的处理,以后引以为戒。”
    鉴于相关人员发现问题后积极挽救损失将重复发放的款项全额追回,并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给予直接责任人王某、余某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罚,并对该案件全区通报,希望各单位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防范风险。(天元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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