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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宜章:一村支书机关算尽终“翻船”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2-19 09: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为村支书,我没有做表率,反而成为群众的绊脚石,知纪违纪,优亲厚友,骗取国家种粮补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宜章县笆篱镇平原村原党支部书记柳某某,在组织宣布对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时说道。
    优亲厚友,违规申报易地扶贫搬迁
    2016年7月,笆篱镇平原村2组建档立卡贫困户罗某,找到其姐夫柳某某说“姐夫,听说县里贫困户危房改造会享受补助政策?”
    柳某某告诉罗某说“是有这么个政策,但是你现在的住房不符合享受条件。”
    此后,罗某几次三番找到柳某某,希望他能在危房改造上“帮下忙”,柳某某明知其不符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仍然表示了同意。在未召开村组干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违规将罗某列为易地扶贫搬迁推荐名单,并在相关申报材料签字后上报给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进户核实时,罗某提供的房屋现场是一处自己闲置七八年的土坯房。2016年底,罗某拆除了自己闲置多年的土坯房,并在该地基上建了一栋78平方米的一层新住房,获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70000元;2017年5月,罗某获得剩余的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0000元。
    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粮食奖补金
    2016年,柳某某在其流转的136.4亩耕地上种植了双季稻,根据奖补政策,柳某某能够享受种植的双季水稻奖补面积最多为272.8亩(即早稻136.4亩、晚稻136.4亩)。
    为了骗取国家粮食规模经营奖补资金,柳某某使用虚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申报种粮大户补贴,申报种粮面积共计775亩(其中:早稻375亩、晚稻400亩)。时任笆篱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植保员李某未经核实,便在相关申报资料上签字盖章,并送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县农业主管部门。2016年12月,县农业主管部门确定柳某某2016年种粮面积为775亩,并下发给粮食规模经营奖补资金107500元,其中虚报种粮面积502.2亩,骗取国家粮食规模经营奖补资金73796元。
    机关算尽,巡察“火眼金睛”发现问题
    2018年5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笆篱镇开展巡察,有群众向巡察组举报了柳某某“优亲厚友,违规帮妻弟申报易地扶贫搬迁;虚报冒领骗取国家种粮大户补助资金”的问题线索,举报件批转至宜章县纪委乡镇第一片区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该组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对罗某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资料和柳某某2016年申报国家种粮大户奖补资料逐一核查,柳某某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终于真相大白。2019年7月,柳某某被开除党籍,其骗取国家种粮奖补金涉嫌诈骗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骗取的73796元全额追缴至财政账户。同时,责令其妻弟罗某退赔违规获取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万元。
    搞一次特殊,就会失掉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柳建明身为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堵住监管漏洞,对于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发生的忽视、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必须进行严肃查处,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涉农资金精准落地。(宜章县纪委县监委  欧阳武成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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