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惠民惠农 执纪监督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阳光运行

为提高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阳光运行,2019年10至11月,湘潭市纪委监委会同市财政局就我市民生资金和扶贫到户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和自查工作。
2019年1至10月,我市民生资金通过市直单位发放、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以及通过县直单位发放共计13.87亿元,累计项目数为446个。其中市直单位直接发放6668万元,累计项目16个,没有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县市区(园区)发放13.2亿元,累计项目430个,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的累计项目有296项,累计发放9.4亿元;未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的累计项目有134项,累计发放3.8亿元。
通过本次清理检查工作,一是摸清了全市民生资金发放的底子。尤其是摸清了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的民生资金的项目数和金额数以及扶贫类补贴的项目数和金额数。二是推动了政策的落实落地。通过座谈、会议、检查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县[2019]1号)文件精神深化了认识,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方式。三是加大“一卡通”系统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力度。同比2018年1至10月,2019年1至10月全市共计发放项目由90项增加到128项,累计增加了38项。各县市区正在逐步将所有发放到个人的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到“一卡通”系统发放,直接对接、自动导入“互联网+监督”平台同步公开公示,真正实现阳光发放。
同时,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有应发未发以及发放对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现象,仍然存在应纳未纳项目问题。下一步,市纪委将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省级文件精神,全面核查补贴对象身份。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力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相互牵制制度,在资金拨付环节严格把关。并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不全面、不彻底,对工作不力、推塞推诿的单位,由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应责任。(湘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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