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责不力1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规定10月20日前应完成我县需要上门评残对象的筛查和甄别工作,但你单位直到11月11日才将情况汇总,造成200余名疑似残疾人员未及时上门评残,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办理残疾人证及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对此你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请谈谈你的认识?”“是我在工作中没有尽责,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成上门评残对象的筛查与甄别工作,影响了上门评残工作的实施与发证,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残疾人证发放工作”。近日,长沙县纪委对检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等严重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一批工作没有落实、职责没有到位的党员干部被给予问责等处理,并被通报曝光。
据悉,今年以来,长沙县坚持县内脱贫攻坚和对口帮扶、高质量脱贫和防止返贫“两手抓”,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细致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但是,检查中仍发现有少数单位和个人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漠视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不细不实,不能发挥脱贫攻坚“战斗员”的作用。有的单位存在未按要求落实省市宣传政策、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问题摸排工作、未建立复核抽查机制等问题,导致部分贫困残疾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滞后。有的镇街存在扶贫基础资料填报不细致、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驻村及结对帮扶履职不力等问题。有的镇街存在部分帮扶责任人计算贫困户收入欠仔细不认真、对部分残疾户和低保户房屋安全鉴定不准确、驻村工作队未按要求进行脱产、对部分贫困户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等问题。这些单位和个人都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敲响了警钟、亮出了黄牌。
截至目前,此次共有1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其中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问责3人、责令检查问责5人,2个镇党委被责成立即整改。同时,长沙县纪委要求全县各镇街纪委、纪工委组织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实。(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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