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四个结合”高质量推进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也是各级纪委监委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岳塘区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加大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为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责任清单与协调联动相结合。建立区级领导、区直部门、街道、村和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六张责任清单,从上至下层层明确了工作责任。为减少基层做资料忙报表等困难,制定了区扶贫办、街道、贫困村、贫困户台账资料目标表,全区上报的资料报表要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搞重复报。在“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过程中,区纪委监委与区财政、市场监督、税务、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将贫困户名册统一到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核对清查。对16个行政村的27名支村两委成员亲属享受扶贫帮扶的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治,通过双向清查核对,上下联动,识别“四类人员”共117人。
二、使命引领与监督执纪相结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硬仗中践行初心和使命。全区1349名帮扶干部结对1278贫困户,29名驻村工作队员坚持与困难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工作在一线。另一方面,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存在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约谈,2019年以来,共约谈党政“一把手”18人次,提出问题整改30个。通过压力传导,推动责任的落地落实,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集体约谈,指出问题所在,明确整改时限。
三、巡察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将专项巡察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同向发力,保障治理成效。2019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对区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巡察,发现并整改问题33个,移送问题线索5条。做实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对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对2017、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有效杜绝了虚假冒领、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乱象的发生。
四、严查快处与常态长效相结合。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19年,该区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6件,立案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20人,追缴违纪资金74.5万元。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1人。抓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典型案例,督促责任部门修订完善制度30余项,新建制度18项,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岳塘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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