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三个一批”确保整治效果

近年来,蓝山县大力整治“一条路”、“一道渠”、“一口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问题线索的不同性质、整改难度、影响广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精准施策,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健全到位。
整改了一批问题。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做到即查即改,如对在建和已建的76处农饮工程从质量、资金使用、运行管护、村民满意度等方面入手对能够及时处理的14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对短期内难以解决,需要协调各部门力量一起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定期上报整改进度,如把发现的一些山区村组未能通自来水的5个问题列入年度农饮工程计划,优先实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问责了一批干部。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以及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两个责任”,县专治办先后开展4次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开展水利、道路专项治理不力的8个乡镇和县水利局进行通报批评。凡自查出来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实质损失的,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考虑适当从轻处理,专项治理期间组织处理33人。对涉嫌贪污腐败、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片区协作机制挂牌督办、提级查办,共立案调查8人,截至12月31日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
健全了一批制度。对发现的一些重复出现的普遍性和暴露制度漏洞的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如:发现熊家村、奔山村、联村等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和工程质量问题后,县水利局出台了《蓝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和《蓝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农饮工程特点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了项目资金使用和饮水工程运行的安全,为农村饮水工程加上了“安全锁”。(蓝山县纪委监委 刘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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