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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邵阳县:违规享受扶贫贴息贷款,不行!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03-13 16: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邵阳县作为全省首批金融扶贫试点县,以扶贫贴息贷款的方式帮助很多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产业,实现了脱贫致富。为确保贴息贷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该县对“扶贫贴息贷款对象是否是贫困户,贷款用途是否是用于发展生产,贷款是否能按期归还”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然而面对扶贫贴息贷款这块“奶酪”,仍然有人不顾党纪国法,动起了歪心思,被查处的岩口铺镇金水村党总支委员、妇联主任李某娥就是其中之一。

  2019年3月,接到岩口铺镇金水村贫困户陈某明扶贫贷款5万元被他人转走使用的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按程序第一时间启动了初核。

  “我们分两个小组同时进行核查,一小组直接找借款人陈某明问话,二小组去银行等相关单位收集贷款资料。”在核查组成员会商时,孟组长提出了核查思路。

  因陈某明外出务工,工作人员找到了他的爱人李某银,在问话过程中,李某银极力回避核查人员所提问题,仅说出了将5万元贷款中的一半出借给村干部李某娥用于合伙养鱼。而从陈某明贷款资料和银行转账记录来看,陈某明以发展养鱼的名义贷款5万元是实,但此贷款到账当日并非提现,而是直接转给了李某娥的侄女。

  “从目前核查的情况来看,这笔贷款可能与村干部李某娥有关,为防止串供,最好马上找她谈话。”在核查组成员碰头会上,大家作出了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核查组对李某娥进行了多次问话。在第一次问话中,李某娥印证了李某银的说法,表示向陈某明借款2.5万元是用于合伙养鱼;在第二次问话中,当问及陈某明贷款到账后并非直接提现而是转入李某娥侄女账户的原因时,李某娥说这是给儿子创业提供资金,由侄女进行转交,辩称合伙养鱼的资金另外从家中支出;在第三次问话时,李某娥才主动交代事实,表示从李某银处得知自己正在被纪委调查后,因害怕被处分,一时冲昏了头脑才向组织撒了谎。

  2018年3月,李某娥为给儿子筹凑创业所需资金,她找到了贫困户陈某明,陈某明因无钱可借,提出用本人养鱼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扶贫贴息贷款,李某娥默认同意并承诺帮其偿还银行利息,并提出政府贴息归陈某明户本人所有,李某娥最终获得以陈某明养鱼缺资金的名义申报的扶贫贴息贷款资金5万元。2019年10月,李某娥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中有底线、做事有规矩,坚决不踏红线、不触“高压线”,避免因小失大,后悔莫及。”办结此案件后,孟组长深有感触地讲道。(邵阳县纪委监委 丁海文 肖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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