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抓实“三个三”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近年来,石鼓区纪委监委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作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力量向专项治理聚焦,责任向专项治理压实,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2020年,石鼓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攻坚克难不松劲,力保先进不止步,主动作为抓落实,力争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主要抓好“三个三”。
一是突出“三个重点”。经梳理,2019年度查处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含扶贫领域)中,涉及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案件17件,占全年群腐案件的30%以上,其中涉及村党员干部的12件,涉及社区党员干部的5件。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今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突出“三个重点”,重点整治“微权力、微项目、微资金”,有序推进村(居)小微权力公开,强化小微工程项目监管,规范小微资金拨付。进一步增强村(居)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强化“三项措施”。完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商机制,组织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对“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的5个专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每月研判调度,每季讲评通报。严格执行《石鼓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继续实行区专治办、区扶贫办、区驻村办、区“两办”督查室5个部门联合督查,重点做到“四个严查”,严查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问题,严查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严查基层“微腐败”问题,严查“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落实兑现《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奖励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专项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是用好“三个平台”。用活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数据对比复核,重点在城乡低保、残疾人“两补”、移民后扶资金等方面查找线索。大力打造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窗口,严格落实区、镇(街道)两级纪(工)委专人轮流接访制度,对涉及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优先办理。转化盘活村(居)务监督微信群,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15个村和33个社区都建立了疫情防控微信群,待疫情结束后,促使转化为村(居)务监督微信群,村内重点事项、重大开支、重要活动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石鼓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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