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危房改造补助款进了村干部腰包

“感谢巡察组的同志!感谢纪委的同志!”近日,耒阳市东湖圩镇小山村两户村民领到被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谭某清违规截留的15400元危房改造补助金和2600元的被索要财物折价款后,由衷地表示“感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2018年10月份说起,耒阳市委巡察第二组进驻东湖圩镇开展巡察时,发现了小山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谭某清截留危房改造补助金的问题线索。
巡察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该问题线索,并迅速将问题线索向镇纪委移交,镇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调查组从市住建局、镇民政办调取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一户一档、财政所出具的打卡发放情况等书证后,立即走村入户去一一核实情况。
果不其然,危房改造户跟调查组人员反映,领到手的钱款比调查组掌握的情况都少了几千甚至上万元,而这些少了的钱款都与同一个人有关,这个人就是小山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谭某清。
原来,危房改造户谭某家系东湖圩镇小山村21组(原山田村3组)村民,2013年因所住房屋系危房需要重新改造,经时任山田村(后并入小山村)党支部书记谭某清同意,被纳入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013年底,东湖圩镇民政办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0000元打入谭某家个人存折账户内后,谭某清到镇民政办代领了谭某家的存折。之后,谭某清截留了该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的5000元,同时又以帮助谭某家向上级争取危房改造指标为由,向谭某家索取了20斤茶油。
无独有偶,2015年,谭某清用同样的方法截留了另一位村民104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和40斤茶油和两条蓝色芙蓉王香烟。
“被查处前,我一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帮村民做事很辛苦,拿点也是正常的。我很后悔,但现在说啥都晚了。”谭某清悔恨地说。
2020年3月,谭某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了小山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职务,违纪资金17400元(含物品折合价)已退还给群众。
“今年,耒阳市纪委监委将紧盯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对已开展的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兜底保障5个专题集中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跟踪推动问题线索处置、突出问题整改、加大案件查办、违纪违规资金追缴、建章立制堵漏等工作,严肃问责追责,真刀真枪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耒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耒阳市纪委监委 王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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