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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微信监督促干部转作风、勤作为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04-13 11: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2月22日,渌口区龙船镇庙前村“会掉下砸到人”的路灯得到当地村委的妥善处理,在村级微信群里赢得了群众的点赞。群众表达诉求,纪委监督解决,这已成为村级微信群里的一种常态。去年年底以来,渌口区纪委通过村级微信群共收到群众问题诉求622起,解决609起。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解决,彰显了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
    微信群打通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最后一米”。一村一群,一户一人,人人可发声,事事有着落,村级微信群拉近了纪检监察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把纪委信访的“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手掌上,畅通了问题诉求、信访举报的渠道,使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一线,把困难诉求解决在群众身边,疑难、重大信访问题的发现在早、解决在小,让群众反映问题的“足不出户”,转化为信访问题的“访不出村”。
    微信群发挥作用,实现信访不出村,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履职是“第一生产力”。在微信群中,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矛盾、困难诉求涉及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村级事务中的低保评选、扶贫公开,职能部门该管的路面破损、路灯不亮,甚至一些牵扯部门多、时间跨度久、覆盖面较广的疑难问题,需要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村支两委积极履行主体职责,及时解决问题诉求。人民群众的“心里事”通过微信群得到了及时回应、有效的解决,才能防止问题“有病不医”、杜绝信访“久病成疾”。
    微信群产生实效,用纪律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职是必要保障。目前,与纪委监督微信群并存的有网信办“幸福株洲”微信群、政法委网格化工作微信群,但后两者在解决群众问题诉求上远不如纪委监督微信群,根本原因是缺乏监督。为让群众诉求落实而落空,在微信群工作中,纪委监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始终聚焦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象,能坚持原则,敢较真碰硬,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四种形态,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制度优势,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村支两委履行主体职责,处理处分侵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现象,使群众在微信群中反映的问题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以督促转,化风成俗,微信群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持续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微信群要充分发挥“指尖监督”易操作、即时性、零距离的特点,在收集群众问题,解决民生诉求的同时,通过纪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高效互动,使微信群成为督促党员干部积极作为的“探照灯”,把指尖监督的“微信”转变成群众眼里“威信”,最终把干部的持续转变的作风转化成为民服务的作为。(渌口区纪委监委 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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