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治理“回头看、回头查”

“李爹,您好,您去年底收到民政救助的钱吗?收到了多少救助资金?”为进一步落实省纪委《关于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提示》要求,4月7至10日,岳阳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荣家湾镇、新开镇、筻口镇、柏祥镇等4个乡镇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治理“回头看、回头查”。
一、就查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根据民政部门目前对低保申请家庭的认定标准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要求,把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合起来查。农村低保纳入不精准,如某镇荣湾湖村低保户邹某本人和爱人残疾,有2个儿子,大儿子从事摩托车修理,小儿子在工厂打工,2018年新修三层楼房,装修豪华。村居委组织评议时考虑到夫妻双方残疾,将2人纳入低保,没有考虑到子女的收入情况。五保评定不精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纯女户对象纳入特困供养多年,目前取消非常困难,影响到社会稳定。督查发现识别不精准问题3个。
二、查救助资金是否挪用。通过查看民政办的财务凭证,随机抽起下拨到村的民政资金数,再下到村进行核对,看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督查中发现某镇民政办2018年底下拨三港咀村临时救助资金20000元,三港咀村用本村的虚假名册冲抵其20000元,钱其实并没有发放到户,该村挪作他用。该问题线索已移交至相关案检室处理。
三、查资金发放是否规范。按政策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必须打卡发放到户,但乡镇每年底把钱拨给村委会,由村委会根据村民的困难情况造表发放现金,且民政办拨给村和敬老院的大额资金存在直接提起现金的情况,没有通过转账,民政资金发放不规范。督查的4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此种情况。
四、查死亡是否及时上报。督查中发现,有的特困、低保对象死亡后村(居)委没有按要求及时上报,元月份死亡的3月份才上报,其中有一户低保和一户五保,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并将违规发放的救助资金1564元全部退回上交。
岳阳县纪委监委坚决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县民政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金额,乡镇民政办对临时救助对象实行一人一档管理,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救助资金使用规范。(岳阳县纪委监委 彭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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