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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开展6个专项清理行动 发现问题44个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04-23 16: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杨某文身为村支部书记,违规获得C级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并将自己不符合避险搬迁条件的亲戚申报为避险搬迁户,擅自决定将村里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发包给他人……2020年3月3日,杨某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绥宁县开展扶贫项目专项整治中发生的一幕。
    自2月份以来,绥宁县纪委监委开展住房安全保障、人安饮水工程项目管理和维护、扶贫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和收益使用、超合同支付工程项目资金、到村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农村公路和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资金使用等6项专项清理行动,共发现督促整改问题44个。
    2月底以来,绥宁县纪委监委组织住建、发改、农水等部门开展住房安全保障、人安饮水工程项目管理和维护、扶贫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和收益使用等3个专项清理,做到逐村、逐户、逐项目“三个不漏”,严查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同时,派出19个督查组,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相结合,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腐败和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严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行为,着力纠正脱贫摘帽后的厌战情绪和松劲问题。3月份,绥宁县纪委监委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抽调10名工作人员,开展超合同支付工程项目资金、到村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农村公路和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资金使用3个专项清理,以省审计厅专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为切口,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进行核查,严查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
    2020年1-3月,绥宁县纪委监委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3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44人,追缴资金101.67万元。(绥宁县纪委监委  龙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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