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推行“一函四联” 扎牢“监督链条”

为进一步督促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近日,新晃县纪委监委出台“一函四联”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融合,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每月“监督日”工作,紧紧围绕“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和“四个严查”工作要求,全覆盖、精准化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综合用好其他职能部门监督成果,对常态化联点督查、县委专项巡察、扶贫督查、审计督查及脱贫攻坚调研考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总、深入分析研判,通过向有关单位党组织下发《整改交办函》的方式,指出具体问题,开具“病症”清单,点对点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标准,并限定完成时限。
为切实防止“一函了之”、“雨过地皮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力推动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将《整改交办函》分为四联,一联交整改单位,督促单位党组织知责明责,直接部署、参与到整改工作中去;二联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核查,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三联交整改单位联系县领导,切实加强对交办问题的督促把关;四联交县纪委监委存档留底,并由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一函四联’的推行,做实了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一个问题从发现到整改,既有整改单位党组织带头落实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核查,也有县领导协调、督促,最后再由县纪委监委上紧最后一道纪律发条,各方打造了一条完整、闭环的‘监督链’,监督执纪和整改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截至4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发现相关单位扶贫领域问题14个,均下发《交办函》予以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硬”,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有力保障。(新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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