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四个集中”助力脱贫攻坚百日行动

日前,桃源县纪委监委围绕 “大战一百天、打赢收官战”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集中督查、集中化解、集中巡察,集中问责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集中督查扶贫责任。县纪委监委配合县委脱贫攻坚指挥部抽调懂政策、会检查、能指导业务骨干,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加大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项目、干部作风等问题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全程、全时、全方位参与督查,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和扶贫干部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集中化解信访难题。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绿色通道,安排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轮流坐班接访,切实做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大清查、大化解”,将问题线索分到相关室、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分工,由分管常委带队到联系乡镇、村居上门接访,逐个化解,确保5月底前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全部清零。
集中巡察乡村扶贫。坚持巡察“探头”向扶贫聚焦。县委第九轮巡察全部安排在乡镇,采取巡乡带村的方式,对17个乡镇(街道)和相关贫困村进行一轮过筛检查,重点督促乡、村两级党组织和书记落实扶贫主体责任,县直单位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有关措施。对于已经巡察的11个乡镇(街道)、66个扶贫村,“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督促老问题整改到位,新问题不再发生。
集中严查腐败问题。主动加强与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时间收集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优先办理,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干部负担,使其集中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中。(桃源县纪委监委 向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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