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岳阳楼区:妈妈的“心声”

“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二十万元。”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干部刘敏听到这个消息后长叹一口气,不禁回想起了几个月前的一幕。
2018年10月,岳阳楼区纪委监委收到网上匿名举报件,信件反映岳阳楼区金鹗山司法所长徐某某以各种名目向社区矫正对象收取财物的问题,该线索交由刘敏所在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政法系统信访举报频繁,其中不乏不实举报,刚接到这个任务时,刘敏还以为这又将会是一个不了了之的线索。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她逐渐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经过多方摸排走访,她发现信访举报人刘某是贫困户,2016年11月因诈骗罪被判缓刑,一直在金鹗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同时也是一位刚出生孩子的母亲。据刘某反映,金鹗山司法所所长徐某某自立资料费、公益劳动费等名目每月向矫正对象收取费用,身为一个全职妈妈,家庭又困难的刘某对此感到不堪重负。
“我刚一到司法所,徐所长就说,每个月都有公益劳动,如果不愿意来,就要出200元找人代替劳动。除此之外,每个季度还要交300元的资料费,我却从未收到过任何资料。”
刘敏心中一惊,司法机关中居然会发生这种事,职业敏感让她聚精会神地听了下去。
“现在每个月都要交钱给他,大都是微信转账,虽然每次只交几百,但加起来也有5000元了,我是全职妈妈,除了低保外又没有收入来源,连给宝宝的奶粉钱都要从邻居手上借。”说着,刘某竟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这番话语让身为新手妈妈的刘敏感同身受,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彻查此事。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清了徐某某的相关违纪事实。其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费用之名,行索拿卡要之实,共分150余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40名矫正对象11万余元人民币,并通过借款给社区矫正人员获取高额利息回报,且多次收受矫正对象礼品,接受矫正对象宴请。最终,徐某某受到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二十万元的处分。
“非常感谢您费心操劳,为我解决了心头之患,要多些像您这样的好干部,才能让这个社会风清气正呀。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人父母,自己要行得正、坐得直,才能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我以后也会痛改前非,用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孩子创造光明的未来。”刘某的这番话,让刘敏也意识到身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敬畏手中的权利,要牢牢记住“权为民所用”,始终坚守党的信仰和信念,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这样才能守护好我们的小家、大家。(岳阳楼区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