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大通湖:纪委的“监督前置探头”

“益阳市大通湖区新秀村原村党总支书记王某某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问题被发现的背后,是大通湖区村级纪检员的一个履职故事。
年初,村级纪检员老徐像往常一样,来到新秀村开展入户访查。按照访查计划,他来到了贫困户谢士平家里。
“他不在家,去镇里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去了....”邻居老连一边打招呼,一边同情地说:“老谢家里条件不好,不知道上面会不会照顾照顾……”
申报危房改造?老连随口的一句话,顿时让老徐心生疑问。据自己了解,谢士平的危房改造早在2014年就申报过了,资金早早经镇财政所打卡发放至其本人卡上。如果老谢的话是真的,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带着疑问,老徐电话联系了谢士平,得知其确实在镇里准备申报危房改造事宜,为了进一步核实,老徐当即找到村里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工作的会计李庆龙,在查看到《2014年新秀村危房改造领取明细》时,老徐发现谢士平领取一栏清清楚楚的签着本人的名字。
“危房改造补贴发放,屋主却不知情,这其中必有蹊跷!”随后,老徐将疑似问题线索报告给镇纪委。该镇纪委经调查,2014年5月,该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某某利用原新秀村村民谢士平农垦危房改造申报资料,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500元,并于2015年2月21日领取了该笔补贴,至案发后,王某某才将谢士平农村危房改造的12500元归还给了本人。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平时关系也不错,就想借手中这个小权力特殊搞点钱周转一下村里和个人的开支……”原来,早在2014年,王某某就已经得知谢士平家中情况,并对谢士平一家多有照顾,一来二去,两人建立了很好的关系,王某某认为,自己有困难时,谢士平“偿还”点人情也是应该的,何况自己是一村之主,之后还可以从别的方面照顾照顾他,于是问谢士平要了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后在未告知谢的情况下申报了危房改造,“若要人不知,除非己不为”,随着谢士平危房改造资金被追回,王某某也因为违反群众纪律背上了处分。
“村级纪检员天天和村民们打交道,不仅更容易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也能时刻督促村干部正确履职,确保扶贫政策‘不走样’‘不变形’,他们就是我们纪委的‘监督前置探头’,今后,我区将加大对村级纪检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履职能力,弥补乡镇纪检力量的不足。”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会相关负责人说。(大通湖区纪委监委 曹珍瑛)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