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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三减一增一核销”推进农村危房精准改造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05-29 11: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李大爷,是什么原因让您不再申请2020年的危房改造?”“我是五保户,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一直居住在老弟家中,是我自愿放弃危房改造申报的。”在长沙县纪委监委对部分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走访的过程中,果园镇浔龙河村一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表示,其住在弟弟家,生活由弟弟照顾,住房安全有保障,故自愿放弃2020年的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并签订了《自愿放弃承诺书》。
    近期,针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存在的作风不实、挪用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长沙县纪委监委精准发力,压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整改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对危房改造资金据实核增、核减、核销,强化资金监管,实行“三减一增一核销”机制,推进农村危房精准改造。
    一是精准鉴定减户数。对所有“4类重点对象”住房和其他农户“疑似危房”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现场出具《鉴定表》,鉴定结果均由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将鉴定结果当场告知农户,核查鉴定做到无盲区、全覆盖,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无死角,对部分房屋危险等级未达到C、D级的农户,及时核销危房改造资格。
    二是控制面积减举债。根据农户家庭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允许农户灵活控制房屋改造面积,对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核减,防止农户过度举债建房,导致因房返贫。
    三是委托代建减负担。对筹资筹劳能力弱的危房改造对象,鼓励镇(街道)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委托代建或统建,大力减轻危房改造农户的经济负担。
    四是据实补助增标准。根据人工和材料费用上涨的客观事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从往年的每户补助4万元最高标准,提高到6万元和8万元两档,据实提高补助标准,免去危房改造对象因费用上涨带来经济困难的后顾之忧。
    五是自愿放弃核销申报。对所有不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通过租房或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的农户,在核实其住房确有保障的前提下,由农户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并留存其投亲靠友证明和现居住安全房屋的照片等材料,核销其危房改造补助。
    2020年长沙县共计申报农村危房改造419户,按照“三减一增一核销”机制,共核减危改补助5户,共计12万元;核增补助10户,共计38万元;核销补助77户,共计216万元。长沙县纪委监委始终紧盯危房改造资金拨付流程,要求所有危改补助由县财政通过“扶贫明白折”、惠农“一卡通”账户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确保援建资金及时到人到户。(长沙县纪委监委 瞿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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