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精准监督严格执纪助力安全住房有保障

“以前在山上,住的是木房,走的是山路,干啥都不方便,搬到村上安置点后,一家人住进了三室两厅的楼房,两儿子外出务工,自己身体也好起来了,过上了过去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步头降乡新江村易地搬迁户杨顺花说道。
走村入户,摸清底数。为了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晃县纪委监委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多次现场督查,走村入户针对住房安全开展察访。同时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民政、住建、不动产中心等部门的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精准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方面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开列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摸底自查,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再监督、再检查。
多途径、深层次,深入细致摸排线索。一是通过在县内电视台、微信群、村村响广播、电台等平台上发布信访举报公告、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全方位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确保举报人能够安全顺畅反映问题。二是密切配合联动,强化问题线索核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直部门、乡镇、村联系,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涉及脱贫攻坚安全住房的职能部门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分别建立专门台帐,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核查到位。
利剑出鞘,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坚持“零容忍”,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涉及脱贫攻坚工作中住房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公职人员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过酿成大错。2017年至2020年6月5日,全县立案查处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案件38件,3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追缴涉案资金11.3万元。(新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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