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扶贫领域村级财务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48个

为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效,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障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近日,衡南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目前共发现问题48个,已完成整改33个。
“2019年,柞市镇洪堰村截留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村组道路建设,村支部书记陈某平、村主任李某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扶贫领域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年4月,衡南县印发《开展决战脱贫攻坚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2018年以来65个贫困村财务收支情况、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扶贫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从4月初开始,6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进行。前期,各乡镇(街道)组织财政、经管、扶贫站和贫困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报送了《决战脱贫攻坚村级财务监督检查自查自纠表》《扶贫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统计表》。在此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11个扶贫主责单位、17个乡镇(街道)的贫困村及部分驻村工作队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发现问题48个,已督促相关部门加紧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事项的,由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处置。
“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分列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同时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精准使用、发挥效益、赢得民心,实现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衡南县纪委监委 刘虹 谢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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