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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让村(社区)公共事务最大限度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07-13 09: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村(社区)公共事务高效廉洁运行,防范基层“微腐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公信力,化解村(社区)因公共事务办理引发的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稳定。”6月3日,宜章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在该县村(社区)公共事务监督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严查”,重点整治民生领域和农村基层“微腐败”突出问题。针对农村基层监督薄弱环节和短板,积极探索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新举措,通过在县乡村三级设立村(社区)公共事务监督机构,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从而实现对村级公共事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
    为切实解决村(社区)公共事务监督深化基层“微腐败”治理突出问题,该县组织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先后多次到乡镇和村一级开展现场调研,召开乡村干部、村级纪检员、村民代表座谈会议,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入村督查行动。2020年3月至5月,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经站等部门参与,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和调查摸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宜章县关于进一步改进村(社区)公共事务监督深化基层“微腐败”治理的实施方案》及监督机构、监督内容、监督流程、监督制度、评价考核办法等五项配套机制,做到一体推进、整体部署,为该县全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公共事务、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切实解决村级财务运行、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奠定了基础。目前,该县正在岩泉镇竹渚村、长村乡大井村进行村(社区)公共事务监督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内19个乡镇266个村(社区)组织实施。(宜章县纪委监委 颜国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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