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凤凰:特殊的“端午礼物”

“感谢纪委那么关心我们这些老人家,帮我们找回了养老金,现在社会好了,拿到这些钱我们想什么吃就可以买点什么吃,真是太好了!”6月17日,凤凰县竿子坪镇大田村村部门口,78岁的苗家阿婆吴云花捧着迟到的790元养老金连连道谢。
端午佳节将近。6月17日上午10时许,大田村12位被克扣养老金的老人在家人的陪伴下满怀欣喜来到村部,在县纪委相关负责人、村支两委,以及数十名群众代表的见证下,领到了凤凰纪委监委组织清退的9500元养老金。
“2012年,村里给我们村60岁以上老人办了养老保险手续,但有多位老人的钱和卡没有及时发放……”群众盼来的这份“端午礼物”,还得感谢该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仔细认真核查。
2017年以来,群众多次向镇纪委、县纪委监委举报反映大田村村主干违规领取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今年3月以来,为弄清消失的养老金去哪了,县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龙椋珍对2011年该县成为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该村百余名60岁以上老人的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发放等问题展开核查。
“你们虽然已经不再担任村干部,因为其他问题受过处分,但组织没有放弃你们,希望你们能勇于承担责任,向组织说真话,共同把问题解决好!”由于2018年,已经离职的部分时任村主干因为其他违纪问题受到了党纪处分,对于纪委监委核查,他们有些情绪。经过龙椋珍和镇纪委同志耐心做工作,他们积极配合核查,讲出了实情。
“现在想来,虽然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但我们的工作方法确实不对。”据村干部交待,2011年,《凤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凤政发〔2011〕17号)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这个文件又明确规定:凡是满60岁的老年人的子女要全部足额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社区)居住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由于村中部分村民不愿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村干部为完成工作任务,商量决定凡是家里有60岁以上老人,家庭成员又不愿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就不给他家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保险卡,用卡里的钱来缴纳本村收不齐的养老保险费。
为验证村干们的说法。从事文物工作出身的龙椋珍从尘封已久的资料中,找到八年前印发的《凤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并多方寻找佐证,证实了村干们正是“变通”执行了其中规定。
“克扣老人的养老金,再来帮他们的家人缴养老保险费,表面看来可能是合理的、有利推动工作的,但是养老金是国家发放老人个人的,喜欢怎么用是他们的事。你们看起来是做好事,但实质上还是侵犯了老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再者,为老人的家人缴纳养老保险的余款,又用来给其他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的甚至用作办公经费。真是太不应该了!”弄清问题来龙去脉,龙椋珍对时任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积极协调退款事宜。
“村里扣我们老人家的钱,虽然大部分用来给我们买养老保险,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我们不会感谢他们,他们没有尊重我们。”龙椋珍收集了被侵害群众的主流意见,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研究后,决定让参与研究“变通”执行政策的时任村干部将为老人家属缴纳养老金以外,余下9500元全额退还给群众。
清退会现场,龙椋珍通报了问题处置情况后。竿子坪镇人大副主席、驻大田村第一支书雷正武带领现村支两委班子,当着与会群众公开表态道:“一定加强学习、引以为鉴,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在我们村里发生。”
群众在看到村支两委的态度、收到了清退款后,高兴地围坐在村部门口的树阴下直说好。
大田村纪检员吴四新在初期核查时,也曾配合县、镇纪委走村入户,看见群众们领到清退款后的喜悦后也体会到了自身的工作价值,她表示:“以后我也会做好力所能及的监督,把乡亲们的利益维护好。”
11时38分完成清退返程时,镇纪委书记吴国鹏不忘再次把全体村干召集到村部门口的大树下,当着群众叮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就算是推进工作,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依法依规做,不能目无法纪、目无群众利益。”(凤凰县纪委监委 龙施雨)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