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纪委检察联动助力惠民惠农问题资金

为加大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问题资金追缴力度,提升集中治理工作成效,桂东县纪委县监委与县人民检察院强化联动配合,整合职能,分工负责,形成了强力追缴问题资金的强大合力。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解难题。2020年3月以来,桂东县针对2016年8月以来全县城乡低保补贴、危房改造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退役军人补贴和养老保险金等10方面的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开展了集中治理工作,通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大数据比对,民政、住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自查自纠及全面入户核查,发现了对死亡人员发放、重复发放领取、有房有车及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惠民惠农补助资金等一批“微腐败”问题,已查实涉及违规发放及领取补助资金302人,1710人次,问题资金47.8万元。为破解问题资金涉及人员较多、范围广、追缴难度大的难题,县纪委县监委与县人民检察院对接,将查实违规发放领取民生补助资金的相关问题数据移交给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再深入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核实,确保问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的放矢,对县民政、住建等7个部门和10个乡镇下发检察建议书30份,限期相关部门和乡镇2个月内将问题资金追缴到位。在整个治理链条中,县纪委县监委起到了信息库、总枢纽的作用,县人民检察院则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了靶向施策,直达病灶,逐一击破的功能。
因势利导,主动作为保成效。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发检察建议书后,县纪委县监委和县人民检察院加强跟踪督促,开展督查3批次,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核实相关数据,调取相关资料,宣讲有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要求党政领导牵头抓总,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国有财产保护的重任,同时讲明对工作敷衍塞责不作为所应承担的纪律和法律后果。到目前为止,对所有乡镇实现走访全覆盖,各乡镇工作措施有力,进展较快,大部分乡镇已经将款项追缴到位,有的乡镇实现清零要求。
巩固成果,建立机制抓长效。桂东县纪委县监委与县人民检察院强化联动配合追缴惠民惠农领域问题资金工作开展以来,截止7月3日,47.8万元问题资金已追缴到位37.7万元,剩余的问题资金正在通过检查督促、情况调度、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大力度追缴。为巩固工作成效,紧扣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工作的法律监督加强协作配合,双方已出台了《关于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的意见》,从开展联合监督、案件线索移送反馈、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工作协作方面的机制进行了细化,整合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及时有效的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桂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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