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三点”定位 从严从实开展扶贫

近年来,平江县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相关决策部署,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每年坚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有力传导至基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明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巡察进驻前,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信访、审计等主要部门收集近三年以来被巡察单位扶贫工作的相关情况,详细了解其扶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专项巡察组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巡察方案,确定巡察重点,确保靶向精准。如巡察伍市镇颜家村时主要是围绕该村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巡察余坪镇万洞村时,主要是聚焦扶贫对象退出与脱贫、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同时,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一追到底,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资金流动到哪里、项目落实到哪里,巡察监督就指向哪里,有效发挥“点穴”发力、定点突破作用。
二是抓焦点,关注社情民意。注重从民情民意中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在受理举报环节,在扶贫村的村部、主要路口、大屋场等显眼地点张贴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扩大群众的知情面。在谈话了解环节,仔细筛选谈话对象,在把握数量和广度的同时,将老党员、老信访户、扶贫对象作为谈话重点,获取高质量的信息。在走访调研环节,坚持深入基层和一线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在童市镇白花村巡察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村在扶贫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套取上级拨款的现象,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办理,5名负有相关责任的镇村干部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追缴虚报套取资金8万余元。
三是除痛点,形成强烈震慑。对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乡镇整改,要求按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开展整改、汇报进展、公开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巡察办根据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抓好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去年以来,平江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共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101个,解决群众就医、出行等实际困难63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追缴和清退违规资金90万元,督促建章立制14项。(平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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