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利剑高悬 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

“经查,潇浦镇塘背社区红岩村党支部书记何某平不认真履职,导致贫困户重复申请危改资金19270元,松柏瑶族乡原潮水村村主任王某国利用职务之便帮其父套取危改资金17000元,两人均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江永县纪委监委敢于“亮剑”,在全县范围内通报2起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脱贫攻坚完美收官。
今年以来,江永县纪委监委持之以恒,高悬惩贪治腐利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紧盯教育、医疗、环保、农村饮水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剑指脱贫攻坚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着力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严查整治刁难设卡、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的不正作风,严查行业、单位监管缺位、失职渎职问题,严查损害侵蚀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行为,严查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基层“蝇贪”。
在具体方法上,该县纪委监委强化职能职责,严格监督检查,持续纠正“四风”,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纠而又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属于‘微腐败’,涉及的单笔金额不大,但是对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形象、脱贫攻坚成效的损害巨大,我们将持续严格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江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全县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共处置问题线索339条,立案16件,结案21件,问责1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违纪资金67.26万元,退还群众资金6.68万元,典型案例通报5期9件13人。(江永县纪委监委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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