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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沅江:做实做细监督让贫困户安心住新居

编辑:祝萌琎 发表时间:2020-11-27 09: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要不是纪委的同志工作细致,我这2000元的‘开工费’可就拿不回来咯。”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南竹山村村民毛明湘从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2000元钱开心地说。

  今年9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在全市14个镇、场、街道开展住房和饮水安全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识别情况、评议程序、危改资金使用、房屋改造质量、“一户一档”资料等情况开展检查,毛明湘就是其中被走访的对象之一。毛明湘是一名五保户,不仅无儿无女,更连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常年借住在弟弟家中,得知危房改造的政策后,怀着拥有一个“家”的渴望,2019年底毛明湘向村委递交了危房改造申请,经过鉴定符合改造条件,确定新建房屋面积30平米,改造资金为2.9万元,2020年7月房子顺利建好,并通过了市住建局验收,危房改造资金也打到了包工头吴某某的银行账户,新房住上了,毛明湘开心了,但是纪委监委却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

  “我们通过询问了解到,在建房之初,吴某某向毛明湘索要了2000元‘开工费’,房屋建成收到危房改造资金后,吴某某也并未将这笔钱退回,然而这个所谓的‘开工费’并不允许收取,我们立即找到了吴明德,责令其将2000元开工费返回给毛明湘。”沅江市胭脂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孟良介绍,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只有坚决纠正、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纪事件,斩断伸向贫困群众的“黑手”,才能切实保障群困群众利益,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沅江市纪委监委 黎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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