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回国投案,谢老师主动退钱……拉一把,让“跌倒者”再站起来

小伙伴们,周末好
本周,江苏省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吴青主动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这是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之后,首名投案的外逃人员。吴青,江苏省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和骗取贷款罪,2013年11月外逃加拿大。消息一出,引发广泛关注,可谓是法纪震慑和政策感召立竿见影。
前不久,长沙市纪委的一组报道同样掀起波澜:
5月15日一大早,市直某中学党员教师谢某给长沙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打来电话:“我想今天来上缴违纪款。”原来,此前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美术老师谢某违规在外开设培训机构、收取报酬等问题。经过教育引导,谢某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随后,纪检组就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向谢某征求意见。“虽然你因为违纪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但你的专业水平是得到大家公认的……”谢某既惭愧又感动,表示诚恳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决定。从抵触组织调查到积极配合,并为整治艺考培训乱象出谋划策,谢某的思想和行为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受处分以来,他以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投身于美术教学,得到了学校、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这只是长沙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扶工作的一个缩影。如何对待“跌倒”过的党员干部?长沙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将规范执纪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与组织帮扶的“温度”相结合,在严肃查处问题的同时,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帮扶“拉一把”,帮助其“跌倒”后重新站起来,引起了广泛共鸣。
拉一把,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近年来,长沙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教育,用春风化雨般的的耐心和爱心,切实有效帮助犯错干部解开思想疙瘩、卸下思想包袱。
“感谢组织对我的帮扶教育,让我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在长沙宁乡市煤炭坝镇举行“七一”表彰活动上,几年前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一度消沉的杨某,在镇纪委的引导帮助下,重新振作、积极工作,获评优秀党小组组长。领到奖牌的那一刻,他无法抑制内心的感激。
拉一把,把“有错干部”认真管起来。对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是放任不管还是继续关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需要面对的一道考题。长沙的实践告诉我们,对有错干部不抛弃、不放弃,用有效的制度切实“管起来”,帮助其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由“包袱”成“财富”的根本转变,力争不让一个“有错干部”掉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解题思路。
拉一把,把“改错干部”大胆用起来。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让其明纪律、知敬畏、守规矩。诚然,处分对党员干部的升迁有一定影响,但不能因为党员干部犯过错,就让他们始终坐“冷板凳”,甚至“一棍子打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就提及了对受处分干部“妥善安排”和“可以提拔任职”的情况。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为他们“量身定制”合适的岗位,促使其有事可干,以工作上的充实带来精神面貌的改变,条件成熟时,还可以提拔任用。
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不能只把监督执纪的“鞭子”高高举起,更不能对犯错干部“撂挑子”,帮扶挽救才是“真爱”。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出来玩是要买单的”。相比其他人,“有错干部”重新成长面临的困难更大,需要付出的努力更多。因此,“有错干部”能否重新站起,除了组织积极帮扶之外,还必须过好自身这一关。
改过自新历来不容易,帮助“有错干部”同样难上加难。近年来,“问题官员”的复出和提拔备受关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走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对受处分干部的帮扶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是一厢情愿的。这需要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需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需要方方面面的真心关爱,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包容支持。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而言,只有真正做到自我反省认真改过,而不是埋怨组织、怨天尤人;真正做到知错认错改错,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真正做到“知耻而后勇”,倍加珍惜组织的关怀和难得的机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和口碑重新赢得组织的信任、群众的认可。惟其如此,才算披荆斩棘、浴火重生,真的“站起来”了。
多一份关爱,少一份冷漠;多一份宽容,少一份指责;多一分帮扶,少一份推卸。拉一把,让“跌倒者”再“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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