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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厅官被起诉,戒毒所长被查……敬畏纪律,你会过得更轻松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09-01 15: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小伙伴们,周末好!

  本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刷屏。

  《条例》新增或修订了多条“高压线”,

  让我们扒一扒身边的反面典型,

  带你读懂新增的几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干扰巡视巡察

  案例

  周三,长沙发布消息: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樊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这则立案消息中,有一句话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樊安在“2018年7月,因干扰市委巡察工作被免职。”

  《条例》第五十五条提到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频频出击,一批问题官员在利剑出鞘后应声落马。于是一些腐败分子千方百计干扰巡视巡察,妄想蒙混过关,其本质就是对抗组织审查,性质十分恶劣。新《条例》增写对干扰巡视巡察的处分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巡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利剑更加锋利。

  关键词二:权力寻租

  案例

  本周,湖南省政协原副秘书长陈三新、省环保厅原副厅长谢立被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对2人的指控中,均提及在审批资质、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的问题。

  前不久,湘纪君发布了两人被“双开”的消息,也同样提到,陈三新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提篮子”承揽工程;谢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环保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条例》第九十五条提到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点评】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分管领域的工程项目施惠给自己的亲属或商人,领导干部及其亲友与商人之间,在不动声色中完成权钱交易。将权钱交易纳入“负面清单”,意在最大限度地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

  关键词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案例

  近日,益阳安化县纪委通报了5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这5起案件中,村干部们存在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等问题,最后都受到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提到

  在扶贫领域有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点评】“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一些党员干部,对扶贫惠农资金或物资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破坏党群关系,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大计,必须加强监管从严惩治。

  关键词四:黑恶势力保护伞

  案例

  近日,汉寿县辰阳街道东洲社区支部书记刘立平因涉恶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今年以来,汉寿县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已对16件问题线索展开调查核实。

  《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提到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点评】扫黑除恶既要抓涉黑组织,也要打掉后面的“保护伞”。只有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除恶务尽,才能换得朗朗乾坤,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案例

  日前,常德通报了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常德市房管局存在在二手房交易环节增设出具《房屋交易确认单》程序;在二手房交易纳税程序之前设置房管、不动产登记审核盖章环节等问题,市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祁圣波等2名领导被免职。

  《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提到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点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不同,但根子上都是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湘纪微评:敬畏纪律,你会过得更轻松

  不少小伙伴可能感到疑惑,《条例》不是2015年才修订的,怎么时隔三年又修订呢?

  其实,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是一脉相承的。2015年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对原条例进行了重大修改完善,为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六大纪律”底线,列出了明确的“负面清单”。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的新发展,包括“污蔑英雄”“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等一些新型违纪行为的出现,迫切需要及时更新这份“负面清单”,进一步筑牢纪律的堤坝,才有了这版新修订的《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执纪“越往后越严”,个别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感觉“不适应”,有的抱怨规矩太多、纪律太严,有的置疑纪委管得过宽、抓得太细,有的感慨要求太严、过得太累,还有的心无敬畏、以身试纪……通过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震慑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正是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政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贯彻“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事我们党一直都在做。

  手握戒尺,眼中有光。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一定要心存敬畏,敬畏纪律、敬畏规矩,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而一旦把严守铁的纪律转化成了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这样,你会过得更加简单、更加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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