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任务变了, 监督如何跟进

本周,湖南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的指导意见》,给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之过渡时期的监督工作划出了道道,也给乡村振兴的“护航”工作注射了一剂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疫苗”。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与此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也全面启动。脱贫了,摘帽了,有的人可能思想上松劲了,行动上懈怠了,因此监督工作需及时跟进,需更加精准。湘纪君梳理发现,《意见》明确了执行“四个不摘”政策不到位、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向各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黑手”等10个方面的监督“清单”,为监督工作精准画像,既画出了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又画出了“过渡期”的短板弱项,也画出了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湖南并没有要求各地按照省里的指导清单 “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而是按照“一县一清单”原则,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自的监督清单,一年一调整,遇重大事件实行动态调整。这种务实作风,能从源头上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蔓延。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相对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是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形势任务在变化,监督工作如何把握好“变”与“不变”的关系?
战场阵地在变,政治监督的首要位置不能变。相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战场”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拓展到了所有农村、全体农民。“战场”扩大了,但政治监督必须摆在首位,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将实现“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四不摘”。
任务难度在变,层层压实责任不能变。乡村振兴是更高层次的农村发展战略,比脱贫攻坚的难度更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两者之间,工作不能留空档、政策不能有空白。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
工作内容在变,强化监督的力度不能变。贫困与否是一个收入多少的概念,乡村振兴则是一个综合成长和协调发展的概念,涉及人才、资金、技术、产业等各方面各个领域。面对这个变化,纪检监察机关将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措施,组织“一领域一专题”治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蹲点督查。对实施监督清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约谈问责。
群众期盼在变,优良务实的作风不能变。乡村振兴的新征程承载着新目标、新任务,也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新要求,必须把好传统、好作风带进新征程。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将严肃整治,严防打折扣、搞变通,纠治不顾实际、层层加码乱作为等问题。
如何把握好“变”与“不变”的关系,重点在于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紧迫感,找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总结运用好成功经验,破除思维定势,守正创新“再出发”,为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郑亚邦 黄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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